——在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5年3月10日)
张新亭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锡林郭勒盟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一年来,共提出提案138件,审查立案130件,占提案总数的942%。其中,涉及经济建设的30件,占231%;政治建设10件,占77%;文化建设的14件,占108%;社会建设的65件,占50%;生态文明建设11件,占85 %。截止2014年末,130件提案已经全部办复,办复率为100%。从整体情况来看,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占30%,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占662%,暂时不能解决和留作参考的占38%。这些提案调研扎实、思考深入、有的放矢,贯穿了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抓住了盟委、行署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到我盟相关决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推动我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扶持民族特色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委员们积极建言,一些提案的建议已体现在全盟的有关政策和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如:关于出台锡盟地区扶持鼓励本土中小企业申请“新三版”挂牌政策的提案,相关部门吸纳了提案中的一些建议,推进了工作的开展;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全程监管的提案,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对旗县市(区)盟本级部门项目开展情况、资金到位率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和核查;把锡林浩特市打造成中国北方民族特色商品批发集散地的提案,得到锡林浩特市政府的重视,提出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对企业在招商引资、税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方面予以支持;关于加快牧区电网建设的提案,行署责成电力部门深入苏尼特左旗各苏木、嘎查,就牧区牧户用电问题进行了调研,要求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解决牧区牧民的用电问题,2014年由内蒙古电力公司筹资521万元,解决了东苏旗50户牧户供电问题。
二是围绕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委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如:加大元上都遗址发掘利用的提案,在《元上都保护展示规划》中吸纳了有关建议,这项工作也受到自治区政协的关注,在自治区召开的专题协商会中,吸纳了相关建议;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提案,盟教育部门吸纳了部分建议,一些建议在《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锡林郭勒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规范》中得到了体现;关于建设锡盟科技馆的提案,行署责成盟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将此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中;关于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的提案、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民族学校提高学生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的提案,在盟委、行署《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中体现。
三是在民生领域方面,对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和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等问题,委员们格外关注,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工作开阔了思路。关于推进我盟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提案,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体现在《锡林郭勒盟行署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之中;关于加快乌兰社区辖区宝力根路改造的提案,锡林浩特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目列入城市建设计划安排中,改造工程已于2014年9月底全部竣工;关于严防人畜共患病、加强对牧区病死畜处理、严防小反刍畜疫病传入我盟的提案和关于加快新牧区建设的提案,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关建议分别被《锡林郭勒盟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和《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建设指导意见》采纳。
四是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委员们就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草原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相关提案得到了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进了一些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如,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提案,就加强草原保护执法力度提出的建议,在《锡林郭勒盟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得到了体现;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的提案和加强边境牧区饮水安全建设的提案,相关建议体现在盟委、行署《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之中;关于加强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建议,体现在行署《关于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之中。
二
2014年,盟政协提案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引导,提高提案质量。为了引导委员科学选题,在全会召开之前,印发了提案征集通知,明确年度提案的重点选题,引导委员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撰写提案。充分发挥党派、界别优势,重视抓好集体提案的征集工作,推动集体提案质量不断提高。举办了提案知识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领导进行了专题讲座。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突出重点,完善重点提案遴选。为进一步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对提案进行了认真整理,并汇编成册,印发给各位主席和各专委会广泛征求意见,从中确定了10件重点提案。其中,8件重点提案以《重点提案摘报》的形式报送盟委、行署,得到了高度重视,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分别作了批示,为提高重点提案办理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创新形式,围绕提案办理开展议政协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就如何规范协商程序、注重协商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使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如:为了落实好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提案,盟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锡林浩特地区100多家各类幼儿园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提案协商座谈会,与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促进了提案建议的落实。根据加强农村牧区金融事业发展的提案,盟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全盟农村信用社如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农村信用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召开了专题协商会。盟行署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农村信用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金融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跟踪问效,促进提案成果转化。为进一步巩固提案办理成果,推动提案意见建议落到实处,采取沟通、调研、协商、考察等方式进行跟踪,重点抓提案办理的落实。比如对《关于推进锡盟羊肉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提案得到了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工商局、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一些建议被采纳和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对我盟羊肉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研究制定具体的意见。通过对提案的跟踪问效,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落实,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
(五)密切沟通,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做出部署,并签订了办理责任状,要求各承办单位限时办复、落实责任、及时督办。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听取和采纳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促进相互间的理解、增进共识。如:围绕关于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的提案,盟政协举办了提案办理协商会,盟残联就委员关注的问题,与委员进行了交流,通过沟通,促进了问题的落实。对一些复杂难办的,所涉及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承办单位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说明情况,以取得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六)建设网络平台,推动提案信息化管理。为适应提案工作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盟政协建立了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政协提案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案从征集、提交、审查、交办、答复、反馈、评估、存档全过程实现了网络化流水线操作,促进了提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014年的提案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与盟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如:提案数量虽然逐年增多,但高质量的提案不多,部分委员提案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不够重视,一些提案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提案成果转化落实还不够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改进。
三
2015年,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提案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创新提案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激发委员撰写提案的热情。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利用盟政协网站、提案网络系统等多种渠道提供提案信息,为委员搞好知情明政服务。广大政协委员要把提案作为履职的重要方式,提交更多高质量提案。今年要重点围绕我盟“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领域等重大问建言献策,从自身熟悉的领域着手,紧扣大事、要事、群众关心的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
(二)不断完善提案工作制度。要健全提案审查制度,完善立案标准,严把提案审查质量关。制定锡盟政协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办法,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办理规范化。建立健全主席会议研究确定重要提案选题、确定重点督办提案、提案办理协商及各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等制度。要完善提案交办工作制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要拓展提案来源,注重收集委员日常提案,进一步提高党派提案、集体提案、界别提案以及闭会期间提案比重。
(三)加强重点提案督办力度。要将重点提案的遴选及重点提案督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通过精简重点提案数量,使重点更为突出。同时今年要提升督办层次,加强盟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委会分工督办的方式督办重点提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协提案办理效能,使重点提案督办件件有成效。要积极改进提案督办的方式方法,在督办中采取调研、视察、协商会、重要提案摘报等形式进行督办,确保提案所提的建议能够得到采纳落实,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基本得到解决。
(四)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要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协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成效,增强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之间的互动。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组织协调,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提案办理的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方式,不断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五)提高提案网络运行质量。发挥好盟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网络办公系统的作用,鼓励委员网上提交提案,要把网上提交提案、办理、答复情况作为考核委员和承办单位的一项指标。承办单位要通过网络系统实时反馈办理意见,方便委员通过网络查询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另外,要积极运用提案网络系统探索提案公开,推介各党派、界别和委员通过提案认真履职的成果,让社会广泛了解、参与、监督提案工作。
各位委员,让我们在盟委的领导下,更好地肩负起社会各界赋予的重任,深入了解民情、切实反映民意,扎实做好提案工作,为全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