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理论研究会名誉会长 其其格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但从各地方政协实践来看,民主监督还属政协履职的相对薄弱环节。近年来,各地政协在探索民主监督措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民主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切实可行、效果显著、影响较大的新方法、新举措。下面,结合锡林郭勒盟政协的实践,就这一内容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保障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是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协组织领导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是政协章程赋予的职责所在。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
(一)争取党委重视支持。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二届委员会作为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为探索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在2013年,专门组织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赴区内外学习考察各地在民主监督工作中新实践、新举措、新经验。结合锡林郭勒盟的实际,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政协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方案》,于2014年初上报盟委。盟委对政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非常重视,以锡党字[2014]11号文件形式,批转印发给全盟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大企事业单位党委,一方面要求盟政协组织要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盟直行政执法、公共服务部门等窗口行业和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求被评议监督单位认真按照《锡盟政协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配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锡盟盟委文件为盟政协推进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二)注重政协职能作用。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二届委员会党组和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民主评议监督工作,把其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盟政协成立了以主席会议成员为主的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副主席统筹、协调、督办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在分组开展评议时,由分管副主席任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分组组长、专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相关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协工作人员为成员,同时,还协商抽调盟委、行署两办督查室、盟纠风办、盟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队的人员参与评议监督工作。盟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制度制定、机制完善;加强与盟委、行署及有关方面联系与沟通;听取各分组提交的、所征集的意见建议;理顺民主评议监督与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办理监督、社情民意落办监督、行业特约监督员实施监督等的关系和联系,提高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分析总结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问题不足;研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相互促进和统筹推进等。盟政协注重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民主评议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细化制度规范,是做好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根本
(一)明确总体要求,精选评议对象。为使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科学规范制度化,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和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政协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工作监督实施方案》,从进一步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改进民主监督方式,提高民主监督实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监督内容、评议对象、评议时间安排、评议形式及程序、评议实施步骤、评议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各专门委员会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来自社情民意反馈的情况,在专委会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选择出民主评议部门或单位,再进行沟通协商后,上报盟政协领导小组和主席会议,主席会议在上会前,再与行署分管领导联系协商,达成共识后,召开主席会议审定,以正式文件下发。2014年确定盟市政务服务中心、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盟科学技术局三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监督。2015年确定三个部门、二项重点任务进行民主评议监督。2016年确定7个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监督。
(二)细化具体内容,规范运行机制。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对各被民主评议监督的部门或单位发送通知,就有关要求做出制度性规定。同时,还责成被民主评议的部门或单位,具体出台支持和接受民主评议监督的意见,并就本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能职责、工作进展情况出具文字简介。通过这些制度规范,明确“为什么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民主评议监督谁”,“怎样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开展民主评议监督什么”,“开展民主评议监督结果怎么落实”,“民主评议监督结果怎么反馈”等相关问题、内容;明确要求民主评议监督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与按章办事相结合,严格按规定的评议原则、评议程序、评议阶段、组织形式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把正确处理评议监督者与被评议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把民主评议监督与解决存在问题、支持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向政协委员们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工作安排情况的规定;规范完善民主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送,报告上报、意见交换、整改落办、跟踪反馈等具体的制度规定。形成了民主评议监督工作规范的运行机制,用制度来保证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成效。
三、做足“规定动作”,是做好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关键
政协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光有制度是不够的,还应让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界别的政协委员在政协搭建的民主监督平台上积极行动起来,把各项制度规定工作组织好、行动好、发挥好,把各阶段的规定动作做细做好,这是做好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
(一)做好准备动员阶段工作。首先,选聘好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成员。注重选聘的委员和工作者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广泛性,要选聘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公道正派,有监督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有对评议监督部门、单位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为成员。其次,做好培训工作。要让参评人员掌握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的内容,清楚对评议部门、单位的监督内容,了解被评议监督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熟悉掌握评议监督的基本要求,学习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明确评议人员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树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风,并要求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评议人员职责的关系,让政协委员做到知情明政,带着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履职中。再次,注重沟通协调。通过多种渠道初步了解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由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与被评议监督单位负责人交换情况,协调安排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具体事项。并根据具体评议内容和了解的社情民意、提案内容,及与相关协助部门协商、设计、印制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第四,召开好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动员大会参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动员大会上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组长讲明实施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评议原则、评议形式、评议方法、评议要求、评议目的,通过评议监督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改进工作、促进被评议监督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被民主评议部门、单位领导根据评议监督工作的要求介绍情况,使评议监督工作人员与被评议监督方面人员做到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共同为锡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做好调研走访阶段工作。首先,责成被评议监督部门、单位根据民主评议监督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按规定时间提交评议小组。其次,召开好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民主评议监督小组要通过座谈听取被评议监督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同志的开展工作情况汇报,以及相关意见、建议,听取与民主评议内容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还要做好调研走访,组织民主评议监督小组成员深入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座谈、访问、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再次,开展测评,委托社情民意专项调查机构,向各界群众、有关部门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对被评议监督部门、单位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组织评议阶段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评议阶段工作是重中之重。首先,要围绕被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部门履行职能、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提案办理、业务工作、交办工作等重要内容,在全面汇总听取情况意见建议、专访座谈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具体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具体实际的相关数据,点上、面上情况的剖析汇总,发挥政协委员和聘请专家、学者的多元性、专业性、代表性、公正性优势,针对评议内容,掌握情况、认真研究、反复分析、综合评议、提出对策,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民主评议报告,对被民主评议监督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客观真实地作出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其次,民主评议监督小组将民主评议报告意见与被民主评议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充分沟通后,提交盟政协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审议。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民主评议监督小组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报告。
(四)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首先,被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部门、单位要根据民主评议报告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认真召开会议商议,制定整改措施,做出落实承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其次,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要进行跟踪监督,深入到被评议监督部门、单位,及服务对象中,采取明察暗访和座谈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反映意见,了解整改进展,汇总反馈具体情况。再次,在本年度各民主评议监督小组整改落实基本完成后,由盟政协组织召开专题民主评议常委会,由各评议组在常委会上通报民主评议监督工作情况。被民主评议监督部门、单位的领导在通报常委会上做表态发言,使各方面充分认识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意见,了解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展示政协组织搭建平台、参政议政的成果。
(五)做好总结报送阶段工作。为总结工作促进提高,盟政协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民主评议小组报告和各被评议部门、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全面总结经验,完善改进措施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民主评议报告,经主席会议商议审定后,报盟委、行署和相关部门,并建议将政协民主评议监督成果考核应用。盟政协通过三年的民主评议监督工作,部分成果已被组织、人事和主管部门采用。下步,将推进这一工作形成制度化。
四、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践的心得与思考
一叶知秋。锡林郭勒盟政协在民主评议监督实践中形成的共识、存在的问题、需要的支持和总结的经验,也可以在其他形式的政协民主监督中予以借鉴。由此,有以下几点心得与思考:
(一)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体现了政治上的相互包容和支持,有利于实现我国政体内的自我修复、自我提升、自我调节。所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各党派、团体、界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进行的政治监督。这也是政协章程和中央文件对人民政协的制度性规定。
(二)政协是民主监督的平台。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政协民主监督在谁监督谁的问题上,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互相监督,另一方面是政协的主体、委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中央文件规定,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政协主体在其中进行政治协商的平台,也是政协主体在其中进行民主监督的平台。因此政协组织承担着领导组织政协委员在政协的平台上去履行职责、担当责任,去针对问题导向、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做出批评。
(三)政协民主监督应建立制度。政协民主监督缺乏有效规范推进,就是因为缺乏刚性的制度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通过实践探索,我们认识到,如果有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性文件,就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主要内容、评议形式、评议方法、评议组织领导、评议跟踪反馈、总结报告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就会解决因人而异导致的想干和不想干的问题、想干好和干点就行的问题。同时,要确立政协民主监督的保障激励机制,确保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批评的采纳,权利的履行,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必定会充分发挥出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政协民主监督要注重实效。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很宽泛,各方面反映上来的情况众出多界,所以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选准工作角度,真正使选定的监督工作对象、内容体现民主之意。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应借鉴政协民主协商的成功经验,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要几方共商制定出年度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形式等,列入全年政协工作安排中去推进部署。在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上,要发挥行之有效的会议监督、提案落办监督、视察监督、调研监督、社情民意落办监督、特聘监督员监督等的基础上,加强推进民主评议监督的开展,重点推进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民主评议监督;重点推进国家机关贯彻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规、地方重大事项的民主评议监督;重点推进民生事项和统一战线问题的民主评议监督。要不断加强监督者自身素质的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要不断强化政协专委会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主体的专业化水平。使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以协商、批评、意见、建议为手段,以促进修复提升为目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推进政府部门单位改进工作、改进各项大政方针和工作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