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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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提案号: 0033
提案人姓名: 武慧广 提案时间: 2025-01-03 00:00:00
提案内容

  

  人口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资源,生育不仅仅是个人私事,也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从我盟情况来看,2023年末全盟常住人口111.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4.28万人,乡村人口27.3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48%,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2023年,全盟人口出生率为4.71‰,死亡率为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9‰。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18万人,占比13.6%,按照国际通用的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的人口老龄化标准,我盟目前已达到中度老龄化社会。全盟共有家庭户45.06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8人,比2010年减少0.44人。近期全国相关调查显示,育龄群体不同程度存在不婚、不育、不养、不教等观念和问题;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是制约家庭生育的主要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自治区政府、盟行署也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但从我盟政策落地情况看,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支持保障政策较弱。在减轻家庭负担,如生育补贴、住房政策、生育休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不够具体。二是托育服务存在较大差距。我盟托育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全盟共有托育机构80所,总托位数达到4856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35个,但尚未建成标准化托育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相对较少,没有形成完整高效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三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意识和氛围不浓。各部门围绕优化生育开展的宣传引导少,群众对国家、自治区、盟里出台的鼓励和优化生育政策了解得少。在典型选树宣传上,宣传家教家风传承、子女养育陪伴等方面较少,宣传事业家庭兼顾、个人发展和子女成才双丰收的典型宣传更少。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大力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和人口形势政策宣传,宣传生育价值、社会责任。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和谐家庭、幸福生活的故事,大力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广泛宣传事业家庭兼顾、个人发展和子女成才“双丰收”的先进人物、最美家庭,引导适龄婚恋,倡树婚育新风。切实维护育龄妇女权益,加大生育女性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服务保障儿童优先,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地落实。

  二、结合实际落实各类补贴、假期,减轻生育负担

  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系统性可操作的支持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如,对女职工生育当年养老、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予以补贴;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在安排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面,向年轻新婚夫妇、生育二三孩家庭提供优惠政策;落实产假、育儿假、实施弹性工作制等,帮助职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

  三、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幼有所托

  加强社区托育场所建设,加强托育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幼儿园招录向3岁以下延伸,开办托育所,与卫生、新社会组织开办的托育机构形成基本托育主体。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对按照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财政给予建设或运营补贴。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

  四、强化养老服务,促进老有所养

  围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健康支撑体系等统筹布局养老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开展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推动智慧医养康养、家庭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进一步减轻年轻一代照顾老人特别是患病家人的压力,为养育子女留出更多可以支配的人力、物力、时间和空间。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5-07-30 00:00:00
答复内容

  关于对锡盟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033号提案的答复

武慧广委员: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盟人口发展和生育支持政策的高度关注与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提案,深入分析了我盟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务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对我盟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引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一)已落实举措。一是加强政策宣贯与舆论引导。以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为重点,依托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等民生项目,通过政务平台、社区宣传、媒体专栏等渠道,加强对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

  持措施的宣传解读。利用“计生协5·29 会员活动日”、“好家风·健康行主题活动日”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积极开展生育支持政策、生育健康等政策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积极婚育观念,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主题推进活动100余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品,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二是注重典型示范与社会氛围营造。联合妇联、教育部门开展“最美家庭”“科学育儿示范户”评选活动,宣传家庭教育优秀案例,推广典型经验。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社区儿童之家、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家长学校等开展育儿指导、家长沙龙、临时托管等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好0-6岁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项目。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人口监测与形势研判。健全完善全员人口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卫健、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口服务信息数据共享,动态监测生育、人口流动趋势,定期发布人口发展报告,为政策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二)下一步计划。多种途径开展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制作高质量文艺作品、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并加大投放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积极参与推动完善村规民约,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工作。

  二、关于“落实各类补贴、假期,减轻生育负担”的建议

  (一)已落实举措。一是生育津贴与假期保障:全面落实生育保险支付政策,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住院、生育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置待遇起付线及封顶线,由职工医保基金据实支付,同步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严格落实产休假制度,生育一孩、二孩延长产假60天,生育三孩延长产假90天,设立男方护理假25天、父母育儿假10天。二是辅助生殖与医疗保障:自2024年2月起,将胚胎移植、精子优选处理等8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惠及不孕不育家庭,减轻特殊群体生育负担。

  (二)下一步计划。研究落实《自治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举措,制定阶梯式生育补贴政策,对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贴。

  三、关于“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幼有所托”的建议

  (一)已落实举措。托育服务扩容提质,2024年,我盟将新增婴幼儿托位数、公办托育机构建设纳入行署年度重点工作和督办事项,全力推动托育工作往前赶、往实做。截至目前,已建成16所公办托育机构,新增托位1681个。各类托育机构达93家,总托位数达到5219个,让更多“身边园”“普惠园”“放心园”走到百姓身边。蓝旗温都尔额日格社区优童幼儿园打造成自治区级社区托育服务试点,锡林浩特市光华园幼儿园建成盟级“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试点,锡林浩特市亿婴天使早教中心打造成盟级科学育儿指导站。下拨资金100万元,支持二连市、东苏旗、西苏旗、阿旗、东乌旗等边境旗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普惠托位数150个。

  (二)下一步计划。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共建托位供给。扩大“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试点范围,带动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发展,每个旗县市(区)至少要建成 2 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二连市、阿旗、东苏旗、西苏旗、东乌旗等5个边境旗市各创建一个"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试点机构。

  四、关于“强化养老服务,促进老有所养”的建议

  (一)已落实举措。一是医养结合深化发展。全盟2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设老年科(康复科)并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均设置老年病科、治未病科、康复科。确定二连市、太旗、多伦县4个社区为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全盟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网上挂号、网上问诊、网上缴费等网上诊疗服务,享受上门护理服务老年人600余名。盟蒙医医院、东乌旗蒙医医院、蓝旗蒙医医院依托互联网平台,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开展留置导尿、糖尿病足溃疡护理等20余项护理服务项目,有力提高老年患者晚年的自理能力及生活质量。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老年健康体检。组建383个家庭医生团队,为96471名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健康随访、中医体质辨识等服务;签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115907人,免费体检率达67.38%,中蒙医健康管理率达76.3%。

  (二)下一步计划。强化养老服务,促进老有所养。推动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居家社区延续性疾病诊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2025年,全盟13个旗县市(区)要实现老年心理健康、安宁疗护、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全覆盖。推进老年口腔和听力健康行动,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试点工作,逐步构建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及早期干预防治体系。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政策协同攻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我盟生育、托育、教育、养老等领域配套措施。

  (二)多元主体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托育、养老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给予生均定额补助支持。

  (三)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生育支持政策落实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家庭。

  再次感谢您对我盟人口发展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委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努力构建“婚育友好、托育普惠、养老无忧”的全周期服务生态,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