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情况 |
| 案由: | 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提案号: | 0026 |
| 提案人姓名: | 马利平 | 提案时间: | 2025-01-03 00:00:00 |
| 提案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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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实用等特点,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绝大多数小区在最初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电动车停车棚建设及其充电问题,居民因高楼上下不便、小区充电桩设置不完备、自家用电方便等原因,在小区楼栋中私搭乱接电线,或将电动车入户充电,使电动车“飞线”充电成为老旧小区管理的顽疾之一,不规范、不安全的充电行为不仅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还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有4亿辆,每年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近3年相关火灾年均增长20%,截至上半年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051起,造成35人死亡。而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其中80%的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90%的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由此可见,违规停放与充电引发的安全威胁并未减少,小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亟需关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电路安全隐患 1.楼上楼下扯飞线的插座无人值守,社区内孩童多,嬉戏玩耍不安全。小朋友不留意或者出于好奇可能会触碰、拉扯悬着的电线,一旦触碰到通电的插座和电源线,容易引发触电,后果不堪设想。 2.雨雪天,裸露的带电插座更容易发生漏电或短路事故。临时电线拉进拉出,暴露在室外风吹日晒雨淋,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导致线路漏电、短路,尤其在雨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 3.临时电线充电,无“过充”保护装置,容易引起电动车电瓶起火或爆炸。 4.部分用户私拉乱接的电线,本身为无绝缘保护的“麻花线”,遇短路、超负荷,极易引起电线本身的燃烧,并引燃周边可燃物甚至临近建筑。 (二)火灾隐患 1.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家用接线板总输出功率为2500W,但电动车所需功率大于接线板上限,一旦过载便有可能引发火灾。若火势未能及时控制,“飞线”就成为了“导火线”,极易给整个小区带来火灾风险。 2.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容易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尤其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在室外,日晒雨淋,再加上没有支撑与墙体发生摩擦,不仅容易出现线板老化等问题,在雨天还极有可能出现漏电现象,从而导致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 3.有居民习惯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梯步间等公共区域,这种行为不仅挤占了公共区域,甚至还堵住了消防通道。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消防通道长期被电动车拥堵,致使火情得不到及时扑救,易造成群众更多的财产甚至生命损失。 (三)干扰出行 夏季高温天气或其他阴雨极端天气时,居民为避免电动车被曝晒或淋雨,电动车扎堆停放在楼下通道,里三层外三层,导致居民取车受阻、停车无位,不仅严重阻碍了居民的顺利出行,还严重拥堵了消防通道。 (四)影响城市美观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电动车乱停乱放尤为凸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还阻碍了道路交通环境的畅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建议 (一)多方联动,加强停放及充电管理 1.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行为。街道、城管等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居民规范停放。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推动加装电动自行车梯阻设施,完善梯控系统,通过物防和技防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 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可以采取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方式,限时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充电(例如,电动车在居民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等),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作出物业管理处理,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加强电动车登记管理。小区物业及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小区电动自行车“户口”登记制,一车一“户口”,详细登记用车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便于发现乱停乱放后快速找到车主,及时纠正。同时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对电动车充电管理作专门约定,加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科学规划,建设集中停放点 财政、电力等相关部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空间,规划电动车停车位,并安装集中充电桩,形成治理飞线充电的合力。例如,在已交付使用住宅小区新划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或加装充电设施时,所在地街道社区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合理选定位置,建设集中停放点,电动车棚、车库内集中充电设施要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挪车提醒等功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让群众用得安心的同时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桩,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同时,根据充电桩装置运行的成本,按充电时间收取适当的费用。 (三)强化宣传,不留盲区 1.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字幕滚动、居民微信群消息转发、媒体传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安全隐患,通过宣传教育,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居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小区安全。 2.社区组织宣传小队,深入居民住宅区,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安全知识,劝导居民规范停车、正确充电,并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进一步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觉性。同时,物业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消防教育宣讲,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让居民学会使用灭火器,更加了解应对火灾的流程,提高应对突发火情的逃生能力和协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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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答复 |
| 回复时间: | 2025-07-30 00:00:00 | ||
| 答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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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026号提案的答复 马利平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要求,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对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低压客户,延伸投资界面至电能表,实施“三零”服务。对新建小区的受电工程开展设计审查和竣工检验时,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容量和预留安装条件一并作为审查检验重要内容;对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用电情况摸底评估,提前安排公共电网改造计划,保障充电设施按需接入。截至2025年6月底,本年度累计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小区145个、接电场站数量186处,节省客户接电成本52.97万元。 下一步,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将继续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报装客户实施“三零”服务,加快业扩配套工程建设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充电设施接电,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026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 2024年以来,盟住建局印发《锡林郭勒盟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锡建发〔2024〕56号),按照“安全第一、智能高效、方便群众”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建设,高标准运营”模式,依托中国铁塔等国企、物业及社会资本推进建设。截至目前,全盟840个住宅小区已覆盖充电设施,累计建成充电桩1848个、充电端口19456个、车棚847个。针对空间紧张、无电源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建设”“利用边角地设公共停放点”等方式,解决固定停放及充电问题。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将“新建项目同步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及智能充电设施”纳入规划条件,从源头确保新建小区充电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 二、强化违规行为监管与整治 对有专业化物业的小区,督促物业企业强化夜间巡查,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引导居民在安全区域充电;对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协调业主明确管理主体,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对违规停放充电突出、设施不足的小区,组织建立清单台账,加大暗访检查力度。2025年以来,全盟住建部门累计检查住宅小区876个,劝阻纠正违规行为120余起,向消防部门报告“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问题109次。 三、深化宣传引导 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小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飞线充电”“进楼停放”的火灾风险。同时,精选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视频,督促物业定期推送至业主群,扩大宣传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推进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对配建比未达到本地标准的老旧小区和无物业小区、零散楼栋充电设施的建设,合理利用内部及周边公共区域,加快补建充电设施,同时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二是积极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鼓励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提倡“满电回家”工作。三是督促各旗县市(区)持续加强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及时劝阻和制止“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026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盟行署以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行署召开专题会议9次,提出工作任务21条,研究部署工作任务32条,内容广泛覆盖充电设施建设、电梯梯阻增设、销售领域监管等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下发文件8件,为各旗县市整治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与操作指南;下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8次,督办工作任务7条,有力保障了任务推进与落实。各旗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响应召开专题会议总计43次,制定工作任务74条,确保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有序开展。 2024年,锡林郭勒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班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一年来,各部门协同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法律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1.强化顶层设计:2024年起自治区出台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内蒙古电动自行车事故溯源调查协作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盟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实政策依据。 2. 跨部门协作机制:成立由16个部门(含交通部门)分别为发改、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市场、应急、国资、能源、邮政、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全链条整治专班,覆盖生产、销售、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的运输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2024 年专班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防救援支队 1.组织协调与宣传引导:专班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1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会2次,梳理工作任务53条,指导下发工作提示函3份,督办函5份。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宣贯《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累计开展培训60余场次,覆盖基层管理人员1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 2.联合执法与市场规范: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72次,遏制了非法改装乱象。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8 条,政策解读文章19篇,安全科普视频8个,阅读量、播放量累计达200000余万次,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新增共享换电站点39个,优化了换电网络布局。对93家销售企业开展明察暗访,核查产品信息42批次,发现并整改违规住人等隐患36处,规范了销售市场秩序。 3.事故调查与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亡人火灾提级调查制度,建立常态化溯源调查协作机制,发挥了警示作用,对2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进行延伸调查,曝光4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推动1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充电设施,新增充电端口153个,部分向社会公众开放,“满电回家”理念逐步推广。每月书面报告工作1次,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下发督办单7份。每月制定任务清单并下发各旗县政府及专班成员单位,确保各级各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盟成立1223个联合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3781名,开展多类场所检查,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12256辆,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75辆,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张贴公告与提示5540余张,曝光违规情况287处。 (二)盟住建局 印发《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督促各地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现有住宅小区稳妥推进充电设施接口配建;对条件有限的小区,利用周边公共场所建设公用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全盟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覆盖率达 100%,共安装充电桩1761个、端口18918个、车棚847个。此外,13家企业团体建设充电桩23个,设置充电端口152个。 锡林郭勒盟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三)盟公安局 1.交通违法整治:制定下发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深入研判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规律,以城镇、学校、农牧区道路为重点,严管严查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8.8万余起。 2.联合检查与隐患排查:配合多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313次,出动警力10103人次,发现、劝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隐患问题2044次,向2.3万余人普及法律知识。 3.市场监管与行业管理:对接相关部门,会同专家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线索1条,立刑事案件1起。组织快递、外卖等行业代表召开交通安全座谈会,发放公安提示函11份。 4.登记管理与事故溯源:全盟共摸底登记电动车160563台,其中符合录入标准的98657台已全部录入,待自治区条例颁布后统一上牌。对不符合录入条件的车辆,采取多种管理措施。自整治以来,全盟涉电动车交通亡人事故2起,均完成溯源工作。 (四)盟发改委 1.政策转发与职责明确:2024年8月30日,联合多部门转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电价及部门责任分工。 2.摸底调研与工作推进:2024年10月上旬,对全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及收费情况进行摸底。10月30日,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电价政策和部门职责,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价费分离“两步走”方案。 3.群众座谈与政策落地:2024年11月11日,组织群众座谈,宣传充电电价政策,了解群众诉求。11月12日,召开协调推进会,加快推动政策落地。 (五)盟邮政管理局 组织召开全盟邮政快递业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解读行动方案,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联合多部门2次深入锡林浩特市快递物流园区开展检查,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督促寄递企业建立管理台账,检查未发现快递员使用电动自行车。督导企业购置电动自行车应报备并自查是否符合标准,建立车辆信息台账。 (六)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作专班与机制建立: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建立销售单位台账、问题清单和执法办案清单。 2.价格监督检查: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全盟住宅小区检查覆盖率 100%,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向运营管理单位宣传价格法律法规。 3.线上经营规范:印发通知规范电动自行车线上经营,全盟线上经营主体配送工具使用共享换电模式占比 93%,累计行政指导平台(配送商)36 次,指导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3 次,完善配送管理制度的企业21家,未发现违法违规广告信息。 4.CCC认证检查:对电动自行车等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重点检查,检查销售主体 193 家(次),抽查车辆 486 辆,认证证书 248 张,对存在问题的车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5.电梯阻车工作推进:指导完善电梯加装智能阻车系统工作方案,全盟电梯小区安装智能阻车系统安装率为 14.59%,锡林浩特地区已将安装智能阻车系统由锡林浩特市政府统一安装,目前一开始招投标,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盟出动执法人员2380人次,检查销售主体709家(次),排查风险隐患55个,立案25件,办结21件,扣押不合格车辆和电池,罚没款92206.5元,10件案件入选区局典型案例。 (七)盟商务局 盟行署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组织宣传推广。盟旗两级商务部门走访商家,普及补贴政策,联合培训商家。2024 年,全盟累计报名参与以旧换新商家23家,销售电动自行车853辆,销售额144.6万元,核销补贴资金43.08万元。加强与整治行动专班沟通,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盟工信局 及时对接各地区工信局,调度生产情况,联合多部门印发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通知,推动以旧换新和报废回收管理工作。加强相关标准宣贯,开展销售情况调度,截至2025年3月末,全盟电动自行车及相关电池销售网点情况明确,老旧电池回收集散主要在锡林浩特市,全盟老旧电池回收网点及回收量清晰。 (九)盟能源局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三零”服务,拓展线上报装渠道,截至2024年底,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数量179处,节省客户办电成本32.66万元。 三、工作亮点与成效 (一)政策保障与执行有力 政府层面高度重视,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和任务清单,为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明确的工作方向。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多部门协同合作高效 电动车整治专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积极参与,联合开展多项行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市场监管、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方面协同作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 全盟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大量充电桩、端口和车棚,有效缓解了居民充电难题。同时,换电网络布局不断优化,为电动自行车用户提供了更多便利。 (四)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通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市场的严格监管,加大对非法改装、违规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电动自行车领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五)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规范使用意识显著增强,为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盟住建局 1.持续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并鼓励对社会公众开放,推广“满电回家”理念。 2.针对存在空间不足等问题的既有小区和零散楼栋,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增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停放充电设施。 3.加强对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4.强化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的监管,督促物业企业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及时回应群众举报。 (二)盟公安局 1.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非法改装、二次组装“黑作坊”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持续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和劝导“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3.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溯源调查,及时通报违法线索,做好行刑衔接。 4.为《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开展登记上牌和路面管控等工作。 (三)盟发改委 1.指导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加大对电价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 2.组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降低服务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摸清底数,推动问题整改。 (四)盟邮政管理局 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持续做好邮政快递业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五)盟消防救援支队 1.会同多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市场的检查力度,打击非法改装、未明码标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组织集中整治行动,清理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依法处理未整改的违规行为。 3.贯彻落实《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1.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对销售和维修市场的检查力度,打击非法改装“黑作坊”。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CCC认证产品的监管,对照新标准全年持续检查,守护安全底线。 3.持续开展充电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4.推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试点工作并带动全盟安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盟商务局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商家核销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按照要求实施 2025 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释放消费潜力。 (八)盟工信局 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电池领域的摸底排查,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整治工作。 2.进一步摸排回收处置企业数量,强化政策宣贯。 (九)盟能源局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继续对电动自行车报装客户开展“三零”服务,加快业扩配套工程建设,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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