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政府加强对锡林郭勒盟影视产业支持的建议 | 提案号: | 0005 |
提案人姓名: | 额日和 | 提案时间: | 2024-04-01 00:00:00 |
提案内容 | |||
一、基本情况 锡林郭勒盟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致力于传承和弘扬“蒙古马精神”。这种精神体现了蒙古族人民的勇敢、坚韧和拼搏,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影视产业在传播文化、塑造形象、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提案旨在探讨政府如何加强对锡林郭勒盟影视产业的支持,以更加立体、生动的形式宣传和弘扬“蒙古马精神”。 二、问题分析 当前,锡林郭勒盟影视产业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影视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尤其对于展现“蒙古马精神”这类具有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影视作品,更需要充分的资金投入。 2.技术人才匮乏:高质量的影视作品离不开优秀的技术人才,包括导演、编剧、摄影师等。目前,锡林郭勒盟在这方面相对薄弱。 3.宣传推广力度不足:优秀的影视作品需要得到充分的宣传推广,才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目前,锡林郭勒盟在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建议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设立影视产业发展基金: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影视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展现“蒙古马精神”的影视作品的创作和生产。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扩大资金来源,为影视产业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2.建设影视人才培养基地:政府与高校、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影视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导演、编剧、摄影师等技术人才。同时,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人才来锡林郭勒盟交流、合作,提升当地影视产业的技术水平。 3.加强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政府应加大对展现“蒙古马精神”的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如电视台、电影院线、网络平台等,进行广泛传播。同时,举办影视作品展映、交流活动,增强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4.打造影视产业集群:政府应规划建设影视产业集群,包括影视拍摄基地、后期制作中心、发行推广平台等。通过产业集聚效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吸引更多优质影视项目来锡林郭勒盟拍摄制作。 5.保护知识产权:政府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建立维权援助机制,为创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更多优秀作品的产生。 6.开发蒙古马文创产品:通过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围绕“蒙古马”开发系列文创产品,如玩具、服饰、艺术品等,丰富“蒙古马”文化元素的应用场景,同时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7.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影视产业合作与交流活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与国际知名影视机构合作,共同制作展现“蒙古马精神”的影视作品,提高锡林郭勒盟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4-07-01 00:00:00 | ||
答复内容 | |||
宣传部 关于对锡林郭勒盟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0005号提案的答复 额日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强对锡林郭勒盟影视产业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根本遵循和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打造“北疆文化”品牌,通过文学、戏剧、电影、音乐、舞蹈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展示新时代锡林郭勒盟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精神面貌,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围绕影视等文化产业发展,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我盟申报的电影《周恩来与乌兰牧骑》《红色之子·单刀赴会》获得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一个工程”奖,积极推动以“七一勋章”获得者廷·巴特尔人物事迹为题材的电影创作工作,圆满完成《海的尽头是草原》《射雕英雄传:侠之大者》等电影在我盟取景拍摄工作,并做好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分发监督工作。围绕马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打造了锡林郭勒蒙古马超级联赛,举办白马文化节、黑马文化节、草原快骥大赛等多个知名马主题文旅节庆品牌,策划拍摄了蒙古马精神为题材的纪录片,推出大型实景剧《蒙古马》。 因受自然条件、交通条件、经济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我盟影视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我盟尚未出台本地区包括电影在内的支持文学艺术作品扶持奖励政策。二是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盟文艺工作这中不仅仅是导演、编剧人才相对较少,还包括电影其他环节的专业技术人也相对匮乏。 下一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利用现有我盟影视资源,扎实推进影视文化产业稳步发展。 1.继续做好政策引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电影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电影在内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出台具体举措,重视资源聚合、产业集合、项目整合,多方合力,统筹推进,不断推出展现蒙古马精神的文艺作品,推动我盟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2.加大影视人才培养。通过各类各级文艺人才培训、选派优秀文艺工作者外出学习等形式,积极培育一批优秀影视创作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同时,加强与国家、省内外影视专业团队、优秀企业及知名院校的交流,培育合作共赢点。 3.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盟旗两级媒体“弘扬蒙古马精神”专题专栏和其他各类各级媒体平台,继续加强展现蒙古马精神的文艺作品的宣传推广,不断满足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4.开发设计文创产品。通过与国内一流旅游商品研发企业合作,重点开发一批以马头琴为主的文创商品;以马形象为主的吉祥物、卡通玩偶;以马形象标识为主的食品、饰品等商品;不断促进全盟马主题旅游商品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感谢你们就推动我盟影视产业发展、加强影视作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吸收和采纳,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动我盟影视产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