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第十一届委员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4月11日政协锡盟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其木格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政协锡盟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锡盟委的领导下,常务委员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服务于全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政协工作日益活跃、不断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工作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希望常务委员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中共锡盟委(扩大)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决定》,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构建和谐锡林郭勒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