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盟政协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法涉罪问题问责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6]13号)文件精神。盟政协主席其其格、副主席张新亭、敖小孟、高晓峰、额尔登孟克、任誉宁、秘书长包金祥及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盟政协主席其其格指出,中办发电[2016]13号文件所列举的政协委员涉法涉罪问题问责情况发人深省,这些典型案例产生的教训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我们要对照这些典型事例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和组织程序做好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严格人选标准和条件,突出政治标准,确保推荐的委员符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要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坚决杜绝政协委员推荐、选举方面的违法违纪现象。
其其格主席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协委员的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委员的监督管理制度,督促委员积极履职尽责,恪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要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络工作,分管主席、委员活动小组负责同志及委员联络机构要加强与委员联络,特别是要继续关心和了解在旗县市的盟政协委员工作和生活情况,激励委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其履职积极性。要统筹考虑和提前谋划政协换届时委员推荐工作,积极向盟委汇报,主动与盟委统战部、组织部加强沟通,严格政协委员人选结构,继续加大对党外干部、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要吸取个别地方的深刻教训,严格把好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避免重产生轻管理、重换届不重平时的现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职能作用,发挥政协组织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我盟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全盟的改革发展事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