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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报告了关于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
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22件,其中,立案168件,立案率为75.68%。168件提案中,委员提案159件,集体提案9件。
盟政协将立案的提案分别交由62个单位办理,单办87件,分办81件。其中,行署部门办理159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94.64%。
截止2023年12月,168件提案已全部答复,办复率100%,共收到答复339件次。
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57件。
主要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措施、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助推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二连浩特口岸建设、加大电商扶持力度、降低全盟物流行业运输成本、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推进“绿电进京”等建言献策。
在政治建设方面,提出提案6件。
提案重点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建立嘎查村法律顾问体系、重视党外知识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全盟国防教育阵地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提案9件。
提案重点围绕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牧民文化旅游业、打造融媒体精品节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提案89件。
提案重点围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改善城市供热质量、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改善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7件。
围绕加大区域水资源保护、加快推进浑善达克沙地等重点生态区域修复保护工程实施、加强草原基础研究能力建设、提高露天矿疏干水利用率、加大生态噪声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抓好牧区固废利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把提案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深入研究新情况,认真探索新途径,提案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 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搭建知情明政平台。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提案撰写专题培训班。
倡导“不调研不提案”。
积极倡导撰写集体提案。
(二) 严把提案立案关口。
一、全会期间,及时整理提案。
二、提案审查小组分类初审,提出提案的主办、单办、分办单位,推荐重点提案。
三、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逐件讨论审查。
四、正式交办前进行“预交办”,征求承办单位意见建议,确保交办准确。
通过以上“四步走”审查办理程序,本着质量优先、不求数量的原则,严格立案标准,加大提案的“撤、并、转”力度,使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案的立案率由过去的90%左看,下降到70%左右,从源头上保证了提案质量。
(三)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和评议。
一、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
要求承办单位每件提案都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以达成共识。
二、数宇赋能“双向评议”。
在盟政协委员提案网络平台设立提案评议模块,组织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在线”开展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双向民主评议,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双方充分表达真实意愿提供有效途径。
三、精准运用评议结果。
依据《盟直单位和旗县市(区)提案办理绩效考核办法》,委员将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结果纳入对旗县市(区)和盟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承办单位对提案者撰写的提案质量评议结果作为委员履职考核重要指标,将提案评议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提案的重要参考。
(四)注重提案办理实效。
一、召开高规格的提案交办会。
为提升办理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年初召开高规格的提案交办会,盟政协主要领导和行署常务副盟长到会讲话,提出提案办理意见。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提升。
二、对提案办理进度进行提醒和通报。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对提案办理作出批示进行督办,印发了提案办理“提醒函”,要求承办单位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并要求盟级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和督办。
三、优化了盟级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机制。
建立实施了盟委、行署、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年内将重点提案分由盟委、行署、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有效提升了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
四、对提案办理进行台账式管理。
将每一件提案建立台账,明确每件提案的办理单位、贵任人,并由盟委、行署督查室实时监控办理进度。行署系统将提案建议梳理列出清单,分解到相关部门逐条落实,使提案落办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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