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建议 | 提案号: | 0107 |
提案人姓名: | 额日和 | 提案时间: | 2024-04-02 |
提案内容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政府相关部门鼓励各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用人单位委托的托育服务机构大多数为民营,托育机构较少,分布不均,是以市场为主导的模式,托育机构营利性强,收费较高,各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投入资金有限,低收入家庭难以获得相对优质的服务,惠及群体有限。 二是托育机构运营不规范,社区、部分用人单位托育服务模式,特点是就近方便可及,兼顾家庭照料功能的发挥,但问题是当前的国家托育机构建设标准主要针对专业性、大规模的托育机构,小型托育点办园没有政策法规依据。 三是短缺专业水平高、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属于医学大类,这表明婴幼儿托育不等同于学前教育,托育行业需要“医养教”融合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托育机构师资主要由学前教育专业老师担任,普遍缺乏0-3岁婴幼儿照护等专业知识和技能,造成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当前新生的大量托育市场需求。同时缺乏托育人才培训,托育专业人才匮乏。现有市场上托育人员资质认证混乱,尚无专门针对托育机构教师的资格证,保育员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均可作为上岗凭证。 二、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以政府分担为主、家庭和社会适度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实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会发力”的新局面,积极推动青年职工密集、托育需求集中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医疗机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举办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机构,或者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等,细化托育政策,切实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本钱,为托育行业经营者减轻负担。为职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专业化、规范化照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以向社会开放。 二是许多地方以幼儿园设置标准要求举办托育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举办者的积极性,针对普惠性、多样化的需求,出台等级型灵活性的托儿所以及托育服务机构举办标准,设立机构最低标准,既能满足部分家长的照看需求,也能满足多样化需求。 三是建立托育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建立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体系。依托专业院校和托育机构,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严把师资入口关。将专业技能等级与服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激发托育服务和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职业素养。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4-07-02 | ||
答复内容 | |||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额日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婴幼儿健康成长关系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幼有所育”,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将托育服务保障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服务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需求和关切,全力推进婴幼儿照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近年来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2021年,我盟组建成立“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年,将托育服务纳入《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2年,盟行署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全面推进全盟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近年来,我盟以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增加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盟托育机构80所(其中公办4所、民办76所),总托位数达到4856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35个。托位数有效增加体现了我盟托育服务能力的稳步提升,婴幼儿家长托育服务需求得到了有效解决,民生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加强。 (三)强化宣传培训。一是为提升全盟托育机构管理人员政策水平,2023年10月,盟卫生健康委举办全盟托育服务政策培训班,特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两位专家授课讲解有关政策。二是为培养“有爱心、负责任、懂专业”的育婴员队伍,提升育婴员队伍职业荣誉感,2023年10月,盟委宣传部、盟卫生健康委共同举办全盟“最美育婴员”选树活动,我盟2名育婴员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委“最美育婴员”。 二、现阶段工作 (一)积极推进公办托育建设。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提出—全区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全盟已有10个旗(市)已完成公办托育建设任务,年度任务完成率76.92%。 (二)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托育服务。近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文件围绕深化医育融合、拓展托育业务、加强综合监管、强化组织保障等四项任务,提出8项工作措施。下一步,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同时以此项工作为起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用人单位普惠性托育服务。三是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托育服务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