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提升农牧区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 | 提案号: | 0081 |
提案人姓名: | 刘雪林 | 提案时间: | |
提案内容 | |||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不仅是老年人关心的问题,更是紧迫而现实的社会问题。解决农牧区老人的生活和养老问题,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农牧区老人面临的问题: 1.劳动和经济负担较重。由于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加大了老年人的劳动负担,七八十岁的老人还需要以劳动谋生,甚至还要帮助子女抚养下一代。 2.缺乏幸福感,孤独无助。对于在外打拼的年轻人,迫于就业和收入等因素影响,“常回家看看”只能是常常挂在嘴边的歌,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间甚少,老年人时常感到孤独无助。 3.隔代教育导致心理负担过重。除了日常劳作的体力压力,年老体衰的病痛压力,对孙辈的生活照顾和教育压力也成为部分老年人的困扰。 4.部分农牧区老人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伴随年龄增长,身体机能衰退,患病率随之上升,对于家庭贫困的老人农村医保待遇并不能让他们安心医治。 建议:1.进一步提高农牧区老年人保障服务水平,逐步加大对农牧区养老保障的财政收入,严格落实好农牧区贫困老年人的救助政策,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和救助生活困难的农牧区老年人,将符合条件的农牧区老年人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和临时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真正实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2. 加强农牧区的社区引导,发挥社区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作用。 3.多渠道想办法减轻农牧区老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他们的收入,使他们能够放心、安心地享受老年生活。 4.重视家庭赡养,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5.增设适合老人的活动场所和社区,鼓励他们从事自己感兴趣的社会活动。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4-07-02 00:00:00 | ||
答复内容 | |||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81号提案的答复 刘雪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牧区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聚焦牧区养老服务短板,探索推动牧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招良策,破解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难题,取得“实打实”的成效。 一、为什么要做好牧区养老 (一)现实所需。锡林郭勒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是典型的草原牧区,全盟12个旗县市(区)中有牧业旗9个(不含二连市),共有苏木乡镇77个(牧区苏木乡镇57个),嘎查村847个(牧区嘎查600个)。9个牧业旗中60岁以上老年人11.62万人,其中牧区老年人3.27万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养老服务配套的生活、娱乐、医疗等保障相对薄弱,问题亟待解决。 (二)老人所盼。目前,全盟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有238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23所、养老公寓小区8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29个、居家养老服务场所60个、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养老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站> 118个),共有养老床位9184张。牧区老年人中入住养老机构的912名,入住养老公寓依托社区支持养老的3518名,其余约2.8万名牧区老年人选择“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就地养老”,形成了“9073”的养老格局。 养老服务站> (三)政府所为。老人有需求,政府要有作为,我盟在兜好困难老年人生活之底的同时,围绕完善现有县域养老机构资源,支持机构转型开放,推进牧区养老公寓、苏木乡镇、嘎查村(居)养老服务设施及助餐点建设等开展专项探索,努力寻求符合实际的新路径。 二、我盟是怎么做的 (一)坚持党建引领核心 一是制度保障。盟委、行署历来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先后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为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党建引领。在牧区组建一批党员养老服务队,结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困难帮扶,确保老年人难有所帮、急有所助。在养老公寓小区建立党组织,如苏尼特右旗吉日嘎朗养老园区采取社区+党支部+住户委员会“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对第三方运营企业进行监督,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智慧”元素。在全盟上线运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同时,整合资源,在“蒙速办·锡心办”小程序增设“养老服务云平台”,一次性分解受理多种养老服务需求,实现服务扩容。 (二)坚持“四区两结合”布局 一是建好机构“责任区”。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和高品质养老机构培育行动,在自治区补助的基础上,落实了盟级配套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等制度,不断激活养老机构发展潜力。推行“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一体化服务、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利用养老机构闲置资源承接旅居康养服务。 二是建好公寓“聚集区”。完善设施,2014年起,率先提出“集中居住、居家养老、养老育幼”牧区养老模式,在旗县(市)中心镇建设普惠型牧区综合养老公寓小区,建立财政、彩票公益、社会等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在8个牧业旗建成投用牧区养老公寓项目。为适应牧区老人进城养老需求,投资4.6亿,在东乌旗、阿巴嘎旗和苏尼特右旗建设的3个2.0版牧区养老公寓项目正在实施,年底完成,推动牧区养老服务升级。医养结合,推进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合作,采取设立分门诊、派驻医师巡诊、签约家庭责任医生等方式,点对点为老年人提供日常诊疗服务。在多地养老公寓小区,设立蒙医心身互动课堂,收效明显。民族融合,率先探索打造了“民汉合住”的正镶白旗综合养老一体化园区,开展特色文娱活动,促进交流交融。 三是建好基层“辐射区”。打造“固定服务站”,解决服务谁来做的问题。坚持“五统三措”(“五统”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统一交付,形成自上而下一体化管理模式;三措为“改、建、增”,即对党群服务中心(站)的闲置房屋进行有效改造,整合资源由互助幸福院承接养老服务站服务功能。建,就是建立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老年人基础信息、健康和服务三类档案。增,即增设备、增资金、增队伍),保障基层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化、一体化管理。2023年起,按照苏木乡镇域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示范中心15万元,嘎查村区域养老服务站5万元的标准,把支持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盟本级预算,共安排设施建设资金892万元,购买服务资金284万元。配建“流动服务站”,解决服务如何做的问题。依托盟、旗两级政务服务系统集中受理、分解多种养老服务需求,形成了“盟、旗两级政数服务队伍接单、派单+旗县职能部门、苏木乡镇、嘎查村(居)受理”四级响应,组建起“帮办代办、政府购买服务承接组织、公司化运营”三类服务队伍,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让服务和数据流动,实现服务覆盖。 四是建好家庭“核心区”。有效衔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638.2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88万元,盟本级安排专项资金373.2万元,旗县配套113万元),对全盟2168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有效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居环境。 (三)坚持“六字”导向 一是“管用”。牧区养老公寓小区的模式供不应求,实现了6个“有利于”:即。以低价或补贴方式租赁给中低收入牧区进城老年人,守护农牧民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时切实减轻农牧民经济负担,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养老育幼”模式为生态移民和陪读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将“育幼”融入其中,使幼儿尽早进城接受城市教育,更好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培养“中国梦”合格接班人;通过发展牧区老年人社会化养老,带动子女和下一代转移进城,缓解人和草场的矛盾,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民汉合住,共同养老”模式,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盟边境线长达1103公里。通过发展牧区养老,有效解决了从事畜牧业的青壮年劳动力无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教育孩子的难题,使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守边、安边、建边,有利于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二是“实用”。以设施配套为基础,坚持“不再新建、改造利用”的原则,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造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保证了设施使用率和实用性。以区域覆盖为主体,按照“就近、便捷、整合”统筹谋划,平均1个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2-3个临近苏木乡镇、22个嘎查(村);1个人口相对集中的嘎查村区域养老服务站覆盖2-3个临近嘎查村,对距离较远人口稀少的嘎查村,全面推进嘎查村养老服务点建设,实现服务覆盖。 三是“有效”。因需布局,把助餐服务办好办实。从牧区实际出发,将全年任务中79%的助餐点设立在中心城镇,将21%的助餐点设立在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苏木乡镇食堂设立助老餐厅,增加了助餐功能;对于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站),通过设立自助简餐点(在中心、站单独划分自助简餐区,配备微波炉、饮水机等设备)的方式,解决中心(站)助餐问题。运营规范,让牧区养老公寓小区可持续能发展。探索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注册成立东乌旗阿音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打造全盟首家“公建国营”模式养老机构,成立党支部并选派党建指导员,让老年人享受高质量优质贴心的养老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做什么 (一)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履行好政府职能,科学合理规划牧区养老公寓建设、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提供低偿养老服务设施,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引入专业组织,为社会老年人提供非基本养老服务,拓展服务链条,激活消费市场;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给予多方面政策支持,推动在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 (二)处理好需求与供给的关系。集中力量在中心城镇建设牧区养老公寓,解决牧区老年人最为迫切的养老育幼、医疗服务等需求;分级分类推进牧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整合资源搭建基层网点,解决服务网络覆盖的问题;合理摆布助餐点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和供需不平衡;通过“固定+流动”模式,实现“政府公共资源、社会公益资源、市场商业资源”的有效整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处理好可利用与可持续的关系。按照“旗县级民政部门建设监管,苏木乡镇主管”的原则,统一管理。制定出台全盟养老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激励运营发展,提升服务质效。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规范标准,确保有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依托“智慧”网络,精准对接老年人需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