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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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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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交通法治教育的提案 提案号: 0063
提案人姓名: 李国华 提案时间:
提案内容

  

  随着老年代步车的出现和上路,在给老年人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其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显现出来,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交通法治观念淡薄,道路行驶随心所欲,很多时候逆交通法规而行,其扰乱的不仅仅是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给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威胁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现在之所以由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因为很多老年人选择买代步车是图“买了车就能开”,不用考驾照上牌照,不用买保险。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很多是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且车辆无牌无证,交通违法无法记录处罚,导致老年人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车道、乱掉头、越线停车、乱停放、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因违法行驶造成的交通堵塞和人员伤害也日益增多。

  建议:

  一、 正确引导购买合格产品。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符合道路安全行驶标准的此类机动车是应当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驾驶证。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绝大部分不在《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范围之内,交管部门也就无法给予发放牌照,其上路就不具有合法性。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要做好引导工作,通过不同媒介或基层组织宣传什么样产品属于符合标准的代步车,什么样的是被禁止上路的,让老年人在购买前就有了正确的认识,从而减轻了交管部门在道路上管理的压力。

  二、 对屡教不改者严管严处。由于老年代步车的驾驶者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者,在道路行驶中自身有一种优越感,即“我老我怕谁”,与他们产生纠纷,其他司机基本上很无奈,这也助长了他们违反交通法律的行为。交管部门要对多次引发道路纠纷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让他们知道违反交通法律是有成本的,对交通安全法律要有敬畏感。

  三、 对这一群体加强培训教育。老年人群体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关心和照顾老年人的生活与出行安全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的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有很大一部分在上路前没有驾驶过车辆,更没有参加过专门培训,而且对必须掌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对这个群体进行道路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刻不容缓。交管部门要联合社区组织有针对性的讲座、培训活动,或是鼓励老年人参加学费积分活动,亦或是在处理由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实施“以训代罚”、“以学代罚”等措施,规定参加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从而免除处罚,进而提高老年人道路交通法律意识。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4-07-02 00:00:00
答复内容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0063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交通法治教育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缺少相关法律支撑。

  2.公安交管部门增加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频次和覆盖面,通过观看典型案例和讲解相结合的方法,让老年人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避免因不规范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对敞篷老年代步车及电动二轮、三轮车驾驶员,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