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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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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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机制的建议 提案号: 0050
提案人姓名: 白丽娜 提案时间:
提案内容

  

  2023年3月1日,最高检举行的“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指出,“五年来,检察机关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3.1万人,此类犯罪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

  从上述数据可得出的结论是,平均每天至少有72名未成年人遭到性侵,这一问题应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另外,社会与学界达成的共识是—大量的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在7起案件中,只有1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虽然,我盟各类刑事案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占比不高,但是,此类案件依然存在。仍应得到广泛的关注与重视。理由如下:一是考虑到未成年人性侵案的隐蔽性,司法系统统计的案件并不能完全排除掉此类案件。二是每一件案子对被害人家庭、学校及社会带来的影响恶劣。三是性侵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知名专家崔永华教授曾提出:“性侵不仅会对孩子生理造成严重伤害,对心理也常导致明显而持久的影响,甚至会影响终身。”心理影响严重者可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心境和情绪障碍、人际关系障碍、物质滥用等长期后果。因此,未成年人性侵问题不容忽视。

  一、 存在的问题

  性侵害案件各有各的不同,结合我盟及全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总结提出以下问题。

  (一)未成年人对性、性侵害的理解不全面。一是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性教育,对性一知半解,具有好奇心与探索欲,缺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具备应对处理能力。二是未成年人有关性侵害犯罪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当案件加害人与受害人均为未成年人时(尤其在中小学阶段),存在一种现象,即部分加害人对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不了解。也就是很多未成年人都清楚违背他人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无论对方是否是自愿,都构成强奸罪,甚至涉及到轮奸案。

  (二)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实施主体未完成好教育任务。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主要依托于家庭和学校。一是家庭教育方面,因主客观原因,很多父母无法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主观上,部分父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孩子不会面临性侵害问题。客观上,首先,部分父母由于工作等原因,无法陪伴孩子,留守儿童防性侵家庭教育缺失。其次,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年龄、智力、精神问题,无法进行相应教育。最后是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自身对性教育、防性侵教育相关知识掌握不足。

  二是学校教育方面,学校教师对性谈的少,认为这一任务并非自身所长,防性侵教育主要依托于司法系统等校外主体宣传教育。而以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为例,法治副校长一年能讲的课程次数有限,无法做到内容全覆盖。

  二、对策建议

  建议建立以家庭和学校教育为主,多主体参与,各司其职的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机制。

  (一) 应发挥好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第一任老师的作用。一是妇联、教育、街道等部门联动,对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进行专业化的性教育、防性侵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当父母等监护人缺位时,学校、妇联、民政部门等部门组织应承担性教育、防性侵教育主要责任。

  (二) 完成好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一是学校要对教师进行性教育专门培训,改变教师观念,使其具备讲解能力,使青少年对性有正确的认识。二是为各部门防性侵教育提供平台,全方位保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 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一是公检法着重讲解好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后果,使未成年人明白各中要害,从而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培育法治观念。二是检察、网信、妇联等部门携手讲清“隔空猥亵”“线上猥亵、线下侵犯”案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4-07-01 00:00:00
答复内容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0050号提案的答复

白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涉及有关教育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育人为本,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一是通过“五育并举”和“七个一”等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促进学生和谐发展。出台《锡林郭勒盟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实施方案》,举办全盟艺术展演活动,开展全盟校园足球运动会活动。创建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等具体举措,努力营造青少年全面发展良好教育氛围。二是通过“双减”政策推行,我们放眼世界、放眼未来。各校开设多种多样的社团,同学们选择自己兴趣爱好进行体验学习,更好地发展个性,各地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推动实践育人,提升公民素养、种下爱国种子,提升综合素质、激发爱学热情的共识。积极倡导“五育并举”理念,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让家庭有亲情的温暖,让学校有教育的专业,让社会有参与的责任,营造孩子幸福成长的环境。

  二、坚持教育为主,纳入课程体系

  针对性教育内容涉及多个学科,结合学科特点有机融入相关教育要求提高教育效果。一是纳入生物课程。义务教育生物课程专门安排了“生物的生殖、发育与遗传”内容,并通过对人类基因组计划、禁止近亲结婚等问题的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性教育实效性。二是纳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小学生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知道日常生活中有关安全的常识,有安全意识和基本的自护自救能力”;要求初中学生“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要求教师教学过程中通过开展合法、安全的“行为后果体验”活动,使学生感受“对自己行为负责”这一意识的重要性,并增强行为控制能力。三是纳入体育课程。要求5-6年级学生了解青春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及保健常识;要求初中生“知道青春期常见生理问题的预防和处理方法,了解异性交往的原则,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资源,各地配齐配强校园法治副校长,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聘请法治副校长236人;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讲座、主题活动、以案释法、模拟法庭、发放普法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推送案例等形式普及强制报告制度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通过“护苗安校”强化综合治理。我盟出台十条“护苗安校”措施,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护苗安校”工作。全盟118所中小学成立11180个5人互助小组,成立2203个班级安全监察队;通过召开家长会、入户家访、电话家访等形式开展全覆盖家访活动;促进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组织教职员工加强强制报告制度学习,特别是对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十一类报告情形,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卫健系统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四是持续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小学生理、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引导家长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牢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管理营造安全教育环境

  认真落实“1号检察建议书”,强化预防管理。一是开展校园隐患摸底排查。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特别是加强对边远地区学校排查,切实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人。二是落实日常预防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三是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视频监控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五是严格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督促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寄宿制学校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必须聘用女性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及时报告。六是严格涉生事件处置。督促各地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犯,首遇责任人和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信息,避免二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属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积极予以安排和调整。

  尊敬的白丽娜委员,感谢您对我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全社会的支持下,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防性侵工作力度,让儿童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0050号提案的答复

白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承载着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工作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锡盟妇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以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不断推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近年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了《锡盟妇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以《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在各时间节点分级分类、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面向全盟妇女儿童开展百名女律师法治公益巡讲活动,目前为止已开展近百场,受益人数达5000余人次;创编预防学生欺凌主题原创公益舞台剧《青春剪影》,3万余人在线观看;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法治教育讲座进校园活动,受益人数达约3000余人次。二是2024年,全盟旗县级以上妇联联动同级法院、检察院开展开放日活动,持续深化“司法+妇联”协作模式,加大多元化普法及维权力度。三是全盟各级妇联组织整合力量辐射带动,依托妇女之家、维权站等阵地,坚持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理论学习相结合,培养一批基层妇联“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妇联专干、女网格员、女党员等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着力打通学法、宣法、普法、用法“最后一公里”。四是开展“汇聚家力量 共绘同心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送教下基层活动,通过普及未成年人预防性侵、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课程,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青少年全身心发展,受益学生和家长2600余人次。

  (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一是联合盟教育局建立了以中小学教师为成员的全盟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育建设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51名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先后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00余场,受益学生和家长5万余人次,覆盖全盟117所中小学校。同时加强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联系联合,组织社会工作者、退休教师、法律工作者和社区家长志愿者加入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汇聚更多优质资源为广大家长提供有效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今年以来,全盟各级妇联培训家庭教育指导者1850余人。二是引导成立“温馨驿站”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协会、家庭教育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广泛吸收妇联干部、高校教师、政法干警、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各领域专家,会员近200人。

  (三)强化阵地建设。一是锡盟妇联联合锡盟教育局在盟旗两级建立了14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各旗县市(区)建立社区家长学校100所,同时加强对全盟923所家长学校的工作指导,巩固家长学校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质效。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点)和家长学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二是制作和播放高质量的普适性线上视频课、组织家庭教育专家录制高质量专题讲座,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开通未成年人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专人负责24小时服务,通过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布热线号码,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便捷及时的预防和干预服务,同时面向全盟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援助,化解求助者的心理危机,减轻危机情绪症状,减少悲剧发生。

  (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工作。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盟妇联累计执行“蒲公英”项目29个,项目资金137万余元。将“温馨驿站”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白姐说事”、家庭教育“星期天课堂”、“呵护花蕾”行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等项目培育成常态化工作。大力开展生命安全系列教育,包括未成年人性侵预防、青春期常识、学生欺凌预防、心理健康辅导等,同时开展个案咨询、危机干预,针对个别学生出现的严重心理问题、自杀倾向等,根据心理危机状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专业研判后,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打造的“呵护花蕾”行动品牌,专业化开展全面性教育工作,面向老师、家长、儿童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欺凌系列教育课程及团体辅导等工作内容,着力增强儿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自2018年以来,项目开展活动 340 场,线上线下服务约6.6万余人次。打造的家庭教育“星期天”公益课堂,截止目前,举办家庭教育“星期天”课堂56期,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100余名,对13所学校的班主任老师进行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345次,对147名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干预次数达744次,为近1300余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帮助。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锡盟妇联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着力增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普法宣传及全面性教育、防性侵教育的科学指导工作。一是依托重点节假日,以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分级分类开展普法宣传。二是以全面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为内容开展家庭教育讲堂。校内,依托家长学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校外,在城乡社区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点),举办家庭教育公开公益课堂,以“公开、公益、共建、共享”的理念,整合资源,吸收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吸引广大学生家长踊跃参加。

  (二)加强联动,共织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保护网络。一是联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网信办等相关部门,通过组织“普法进校园”、司法开放日等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工作,将关于性侵预防、青春期常识、学生欺凌预防、心理健康辅导等内容普及到各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两性观念。二是联动专业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个案咨询、危机干预。针对个别学生出现的严重心理问题、自杀倾向等,根据心理危机状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专业研判后,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涉及纠纷调解的,必要时邀请专业团队介入,化解纠纷,依法维权。

  (三)持续做好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嘎查村、社区妇联与基层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排查涉及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重点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线索,落实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机制,及时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同时将情况报告给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二是建立定期会商督查制度,联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联防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一切侵害,联动保障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方式,总结保护服务儿童权益各项机制完成情况和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为广大妇女儿童创造健康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而贡献巾帼力量。

  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