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减轻教师负担,提升教育发展质量的建议 | 提案号: | 0041 |
提案人姓名: | 王璞 | 提案时间: | 2024-02-04 00:00:00 |
提案内容 | |||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奠定了基础。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教师负担并没有有效减轻,仍然承担了诸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泛化的工作职责和繁杂的工作任务导致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时间无限延长,工作空间与私人空间界限模糊,进而致使他们身心疲惫、心力交瘁,难以专注于教育教学本职工作。 中小学教师是基础教育的宝贵资源,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教师的专业成长,关系着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安心于教学,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一环,但是日益繁重的负担使教师很难专注于教学业务水平的提升,繁杂的事务让教师难以安心备课,这已经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成为了教师日益关注的问题。 因此,我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禁止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事项进入校园,禁止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培训任务,禁止各类耗费教师时间的形式主义行为,努力为教师营造安心、静心、舒心的育人良好环境。 二、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坚持以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为主要评价指标,鼓励教师将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同时,对于评价结果应进行合理利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落实教师弹性工作制。教师在完成固定的工作时长、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可执行“弹性上下班”制度,依法保障教师的休息权。 四、提升学校采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精简规范各类报表的征集和提交工作,减轻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信息采集工作。推进信息化赋能学校管理,改变陈旧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升学校管理现代化水平。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4-07-01 00:00:00 | ||
答复内容 | |||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王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教师负担,提升教育发展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锡盟委办公室《关于对全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锡盟教育局认真部署落实,对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问题开展全面梳理自查,2024年3月19日,转发文件并要求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对照排查清单内容全面开展梳理排查,逐项进行自查,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原则,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管理监督力度,严禁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社会事务活动进入校园。 一、基本情况 经各旗县市(区)和盟直学校全面摸底排查,全盟教育系统涉及针对中小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项目3项;针对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事项0项;“进校园”的社会事务4项;报表、台账填写工作3项;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2项;教师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但重复开展的活动3项。目前,部分社会事务确对教师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加重了教师工作任务量,经研究,盟教育局决定取消不必要事项4项,合并11项,涉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积极做好对接,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 二、自查整改落实情况 1.统筹涉监督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根据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上报的排查情况,盟教育局对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监督检查评比事项以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逐级逐项提出了保留、合并或取消的意见,对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控制清单总量,未列入清单的事项,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得自行开展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监督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和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2.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全面理清和规范全盟进入校园的各类检查、考核、监督评估、评比活动等,对2023年已开展的和2024年拟开展的“进校园”事项进行全面登记,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原则,加强归口管理,未经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进校园。 3.规范精简报表、台账填写。要求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和盟直学校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注重积累,能直接从系统、存档中调用的数据、工作落实情况,严禁要求教师重复填报,减少教师不必要的数据填报负担。 4.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要求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严控外部因素、把好关,坚决杜绝未经教育部门审批允许的活动进入校园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努力引导有关部门和全社会进一步理解教育工作、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标准并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对于教师参与的社会事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避免重复劳动和无效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为确保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必须在“常”“长”上下功夫,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同时注重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使广大教师能够安心教书、静心育人。 目前,盟教育局正在制定《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待盟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印发。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