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修订《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的提案 | 提案号: | 0035 |
提案人姓名: | 郭志仪 | 提案时间: | 2024-02-04 00:00:00 |
提案内容 | |||
现行的《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是2019年经盟行署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盟财政局以锡财行【2019】941号文件《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的通知印发的。此标准已执行四年多时间,随着市场用工成本的增加和国家用工政策的变化,原核定的标准对正常的物业服务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建议修订此标准。 一、修订此标准的依据 1.文件有效期限将到期。《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19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4]1029号)也明确规定“各地应每三年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调整”。 2.物业服务人工费用增加。物业服务人员难招聘,特别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秩序维护员和会务员要求招聘年轻的并且形象要好,工程维修人员和消防监控值班人员要求必需持证上岗,保洁员要求坐班服务,工资少了招不上合适的人员。市场调查锡盟 2019 年盟直办公楼物业服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每人每月为2,870.56元,2023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4,000.00元,增幅为39%。用工成本增加而不增加物业服务费用,将严重影响物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国家五项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增加。2019 年单位按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全年每人10,744.56元,2023年单位按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全年每人达到 13,675.43元,全年每人增加了 2,930.87 元,增幅为 27.28%。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缴纳保险是企业的运行主要成本,社保缴费增加而不增加物业服务费势必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和员工收入水平。 4.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锡盟 2022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 56,972.00(月平均 4,747.67元),位居自治区第二名。物业从业人员也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该向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四年来物业服务核定标准不变,无从谈起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及增进民生福祉,也体现不了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有悖党的二十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5.综上所述,包括物业用品消耗品在内物价增涨因素在内,整体物业费用上涨了30%。 二、修订《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的建议 建议第一类盟行政中心办公楼物业费核定标准在13.5元/m2基础上增加30%,增加额4.05元/m2,调整为17.55元/m2;第二类非盟行政中心办公的党政机关和第三类具有公益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在8.5元/m2基础上增加30%,增加额2.55元/m2,调整为11.05元/m2。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4-07-01 00:00:00 | ||
答复内容 | |||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 郭志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 <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 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原则是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关于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各地应每三年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调整”。现行的《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已超过三年,费用是否合理或是否与服务水平相适应,这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费用如何调整,应根据评估结果而决定。《盟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核定标准》是经盟行署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盟财政局印发的,建议将此提案转交盟财政局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