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提案 | 提案号: | 0031 |
提案人姓名: | 许志刚 | 提案时间: | |
提案内容 | |||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居民日常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盟把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核心、以行业规范为抓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持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但是,从物业市场运行情况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来看,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是我们在提高城市宜居度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费收缴率有待提高。全盟共有备案物业企业339家,开展物业服务的有233家,其中2家国有企业,221家私营企业,物业服务费介于0.5-2.0元之间,物业费收缴率在80%以上的占比40.6%,收缴率60%至80%的占比34.7%,60%以下的占比24.6%。物业企业多数规模较小,部分业主特别是老旧小区业主缴费意识不高,一些企业在微利、持平的情况下经营,仅能提供保洁、秩序维护等基础服务,有的企业为维持经营平衡降低服务标准,引发业主不满,造成业主不愿缴费,因此形成恶性循环。 (二)物业管理服务还不到位。我盟物业公司整体规模不大,人员配备少,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标准较低,以提供基础保洁服务为主,能够提供高质量物业服务的企业占比少,物业服务质价不相符,难以满足业主对高品质居住环境的需求。从2023年各类渠道反映的1800起物业投诉来看,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收费不合理、设施维修不及时等方面,这体现出部分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追求短期效益,重收费、轻管理,从业人员服务不规范,公共设施缺乏有效维护等,一定程度影响了业主的服务体验和满意度。 (三)物业监管权责定位不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部门多,开发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及社区居委会四者关系没有理顺,街道、社区居委会在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间矛盾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和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受利益驱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往往以为自己是管理业主而非服务业主的,使得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多发易发。 (四)物业管理外延比较宽泛。物业管理除了承担对物的管理之外,还要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责任,涉及对小区内常常出现的违章搭建、毁绿占绿、环境污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不文明养犬以及乱推乱放、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消防通道等多个方面,全盟尚未形成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齐抓共管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晰、分工不闭环,社区、物业企业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执法监管力度还不够,这些问题协调处理不到位,导致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解决率低。 (五)小区业主自治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对业委会认可度不高。虽然我盟的业主委会成立比例达到78%,但大多数以退休人员为主,中青年群体参与相对较少,且委员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影响和制约业主自治建设。业委会面临权责利失衡困境,普遍缺乏清晰明确的责任约定,履职存在随意性、不够规范。多数业主委员会组织松散,发生纠纷时,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利益、协调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有限,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的较少。 二、对策建议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物业。建立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社区、小区物业“三个联合”体系建设,完善由小区党支部为主导,物业党组织、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组成的多方议事制度,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城市、小区等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创建“红色物业”小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亮身份、建阵地、提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意见》,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乱象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小区秩序和公共设施维护,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探索线上线下“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街道办事处全程指导业主大会的筹备、召开、成立、选举工作,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三)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平台,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实现维修资金使用线上受理,维修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规范维修资金缴存行为,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资金监管,依法依规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推进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分户记账管理工作,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物业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业主参与、主动监督、考评管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在新成立业委会或对业委会成员调整时,小区业主可通过物业监管服务平台业主端,对符合条件的业委会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公开、严格业主委员会选拔标准。坚持业主参与和监督,业主通过物业监管服务平台业主手机端中“随手拍 ”功能,对发现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拍照取证、实时投诉,物业公司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处理。依托物业监管服务平台,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将业主线上满意度调查、投诉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标准计入评分,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旗县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有奖知识问答、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册、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强化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参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缴费率,营造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同时,要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完善和落实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健全薪酬制度和员工激励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物业公司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4-07-01 00:00:00 | ||
答复内容 | |||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3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盟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持续关注,我局收到提案后,立刻组织相关科室专题研究。您的提案依据大量数据提出了我盟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加强管理提出了5项对策建议。对您提出的对策建议,我局已全部采纳,并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赋能基层治理 我盟坚持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服务为主线,把“红色物业”打造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目前,锡盟物业服务企业共成立党组织32个党员122人,打造“红色物业”18个。我盟通过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统筹好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切实有效的解决了物业企业党员人数少的问题。一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以红色物业为抓手,鼓励有条件物业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对于有党员但数量不够的,通过社会招聘党员的方式,带动就业的同时,达到建立党支部的条件。二是统筹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引导物业党组织在物业经营的重要环节和物业管理的核心层逐步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党员,从源头保障企业中关键性管理人员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党委党建帮扶指导工作,强化物业行业党委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物业企业将党建工作进一步融入物业管理中,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基层党支部阵地标准化建设、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解决党建工作和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企业文化软实力。 二、加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一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进小区,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使城市管理服务向社区、小区延伸。同时推动各专营单位、维保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营单位、维保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二是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乱象治理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盟各地住建部门共检查390家(次)物业服务企业、751个物业服务项目,共排查出4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自5月起,我局在各地抽查了100多个小区进行了物业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6月,我局联合锡市住建局房产物业中心随机抽取了9个小区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 三、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为全面提升全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维修资金业务办理效率,保障维修资金账务的准确性,我局对全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统进行了集中建设和升级,进一步加强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力度,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同时对全盟住建系统40余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使管理人员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归集、使用范围与业务办理流程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和理解,提升了依法依规管好、用好、服务好维修资金的意识。 四、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 为全面加强物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进“智慧物业”平台与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有效提升物业行业数字化监管水平,盟住建局4-6月分批次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物业监管服务平台培训,各地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负责人社区书记、街道主任及考评人员共计436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我局正在进一步完善锡盟住建局建立锡林郭勒盟物业监管服务平台(平台正在测试阶段),待系统上线后,依托该系统通过月考核,季公示,年排名考核模式对物业企业进行打分排名,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促进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选产力度,我局积极指导各地住建部门通过新媒体、物业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并开展相关物业知识宣贯活动,引导业主学法、懂法、守法,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观念,提升群众物业费缴费率。同时,我局通过召开现场会、物业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邀请专家对物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组织举办了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暨安全生产培训班,全盟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共80余人参加培训;指导锡林浩特市开展物业服务效能提升专题培训班,全市近百家物业企业200余名物业管理从业者参加培训。通过各项培训提升强化了物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促进了我盟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物业领域党建工作,发挥物业行业党委作用,继续推动物业服务覆盖,进一步加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物业管理平台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平台,在全盟范围内应用,切实提高全盟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