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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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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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集合多方力量建设锡林郭勒盟综合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提案 提案号: 0029
提案人姓名: 李国伟 提案时间: 2024-02-04 00:00:00
提案内容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支持创业者和初创企业的发展,结合我盟产业类型和地域特点以及各类孵化基地实际情况,有必要在盟所在地建设一处综合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要坚持“全域锡盟”理念、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突出专业化创业基地,加快发展综合性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各类力量投入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运作与管理,使我盟的创新创业工作再上新台价。

  一、 问题与不足

  1.多部门联动;全盟电商发展一盘棋,我们要永远相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目前我盟在互联网发展、品牌打造、电商人才培养、乡村振兴互联网应用等众多项目中,各部门综合联动能力不强、各行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零散和本土互联网如何发展以及本土电商企业参与度不高等等多种问题,没有把各自分散的力量凝聚起来,各自为政、自我认为、形象工程等等现象依然存在。

  2.地域特点规化;制定适合我盟发展特色的旗域牧区电商规划,电商的发展不是一味的模仿,发达地区的电商模式到了草原水土不服现象比比皆是,作为多家孵化基地运营商的我们,看着一批又一批的电商企业和项目悄然消失,我们深切的理解因地制宜的重要性,没有生活在这片草原,不能真实体验过草原生活和没有进行深度调研过的项目方案缺少真正的依据,希望本着内外联动、部门协助、长远发展的初心,制定一套我盟特有的乡村振兴牧区电商发展规划。

  3.管理模式有待探索,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创业园孵化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还在探索之中,缺乏经营和管理经验是创业园孵化基地新建初期较为普遍的问题。许多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人员多来自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管理运行模式相对“封闭化”,造成了孵化基地重管理、轻服务的局面,影响了孵化企业和孵化基地的自身发展。

  4.经营运作模式存在局限,未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渠道;各地创业园孵化基地存在着建设资金和运作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孵化基地前期建设投入大,运营成本高,短期难以收回成本;另一方面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收入来源为房租、物业费等初级收入,难以为创业孵化基地带来巨大收益,建设运营资金仍需要依靠政府补贴。

  5.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服务精细化水平不高;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偏重硬环境,忽视软环境建设,高水平的孵化服务和全方位的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在服务项目方面,人社部门主导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在提供普惠的创业孵化服务及一站式公共政务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与其他创业基地相比,在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增值服务方面仍存在差距。

  6.创业培训力度不足,创业指导有待加强;部分创业孵化基地由于缺乏专业化的培训团队、缺乏对市场的分析和培训需求的分析,导致出现培训理念相对滞后、培训内容浅显、培训覆盖面不足等问题。创业培训不足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包括: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机制不成熟,缺乏对培训制度的规范和培训计划的引导,管理和运营团队没有意识到创业培训的重要性等。

  二、解决之道

  1.集合全盟多方力量,多部门联合建设盟级综合性创业园孵化基地;联合全盟拥有创业园孵化基地各主管部门,其中包括人社、商务、科技、民政、妇联、残联、供销社等多部门联动,集中多方力量,打开互不相关屏障,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全力开展综合性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发展工作,打造我盟创业园孵化基地新高地。

  2.引进专业运营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创业园孵化基地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选取专业化创业运营团队,成立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运营公司,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引进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包括创业信息咨询、科技成果交易服务、风险投资、教育培训等服务机构,形成有利于创业成果尽快产业化的社会服务体系。

  3.拓展多种经营模式,开发高级盈利模式。创业孵化基地需要从传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逐步转变为兼顾公益性和盈利性的经济组织,这是孵化基地得以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孵化基地应拓展经营服务理念,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开发具有发展前景的高级盈利模式。除房租、物业管理等收入外,还需要加大投资收益、股权收益等高附加值的管理咨询和资本服务。

  4.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整合人社、工商、税务、法律、知识产权等服务资源,支持和鼓励各地在创业园孵化基地搭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就业指导、社保代理、行政审批等综合服务。

  5.整合社会多方资源,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孵化基地应针对创业者发展各阶段的需求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在帮助更多的企业成长的同时,带来更多的经济社会效益。可通过引进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法律咨询、财务咨询、技术转让、产权交易等专业特色服务和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同时获得经营性收益,支持创业孵化基地的良性运转。

  6.创新金融投资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孵化基地可充分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引导基金以及其他政策性扶持引导资金,并吸引社会风险投资、天使基金等各类服务机构进驻基地,构建融资对接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7.强化创业指导培训,增强企业创业能力。切实加强对创业实体经营者的创业培训。一是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积极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二是搭建创业导师体系,组建一批由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引导创业实体经营者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建立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机制,一对一地帮助企业逐步成长。

  综上所述,锡林郭勒盟大力发展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已经走过了一个周期,目前来看我们从发展初期到发展中期阶段,更应全面规划。所以在后续发展中要擘画“一幅图”,统筹推进“全覆盖”建设;下好“一盘棋”,群策群力“全链条”服务;编织“一张网”,融会贯通“全周期”管理;全力推动我盟创业园孵化基地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4-07-01 00:00:00
答复内容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0029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合多方力量建设锡林郭勒盟综合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盟创业服务工作情况

  (一)创业培训服务情况。全盟现有创业培训服务机构7家,负责全盟创业培训服务,年培训能力达1500人,为有培训意愿同时享受国家培训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6类人员进行培训。截至6月未,全盟举办创业培训班25期,其中,开展网络创业培训11期。累计创业培训639人,完成年计划的67%。

  (二)创业项目库情况。全盟创业项目库现有创业项目1100个,项目涵盖农牧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互联网等创业项目,为我盟创业者创业提供多元化借鉴参考。

  (三)全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运营情况。目前,锡林郭勒盟已建成创业孵化基地(园区)18处,正常运营15处,孵化周期为3年,年孵化创业实体480余个,为了提高孵化成效,有7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服务。2024年,孵化创业实体441个。

  (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情况。全盟各级就业服务中心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公众政策知晓度。通过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提高发放效率等措施提高创业贷款贷出率。目前,符合贴息政策和贷款条件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贷400万元。2023年以来全盟共为774户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81.4万元,其中,为2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124万元,为751户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13957.4万元,带动2186人实现就业。

  (五)创业指导服务情况。全盟现有创业服务专家100余人,包括:人社、工商、税务、法律、融投资、创业导师等领域专家,为全盟创业者提供政策资询、创业项目论证、创业培训、创业融资服务、创业指导等服务,以创业大讲堂、创业服务公开课、专家问诊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2023年以来全盟开展创业指导服务200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建议及今后工作安排

  (一)创业园区。全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场地大多依托当地政府或企业闲置房屋开办,大多因场地原因孵化容量不大,当地政府因财力限制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地区无条件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但通过自营,当地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另外,在创业服务方面可通过创业专家不定期服务、增加全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交流学习等方式,解决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服务不到位问题。

  (二)创业培训。目前,我盟针对不同阶段创业者设置相对应创业培训课程,但在网络新媒体销售、电商领域培训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到网络新媒体销售、电商领域先进发达地区学习交流,同时将上述领域专家学者请到盟内进行讲学,传授网络新媒体销售、电商领域知识和先进营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