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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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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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加强网客宾馆监管的建议 提案号: 0059
提案人姓名: 魏利强 提案时间: 2023-03-01 00:00:00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电竞产业不断升温,作为周边产业的网客宾馆,因实现了上网环境的升级,在锡林浩特周边也逐渐流行起来,备受消费者青睐,特别是未成年人。目前高速发展的网客宾馆行业,存在一个核心的问题——经营性质还无法精确界定,这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各种隐患,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盲区,网客宾馆实际是披上酒店外衣的网吧,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为何就能进入网客宾馆。

一、存在的问题

经调研,网客宾馆本身兼具上网和住宿两种功能,但这两种功能各自对应的行业,都属于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行业监管规范。比如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网咖,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经营方面有严格的未成年人禁入的政策要求。此外,作为室内公共场合,还有禁止吸烟等规定。但这类要求对宾馆行业并不适用,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宾馆、旅馆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而宾馆又是一种私密的空间,宾馆内的一些行为,很难得到监控。由此导致,以宾馆的形式提供的上网服务,无法像网吧那样得到正常的市场监管,一些经营者为了利益,给未成年人提供上网的场所,让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沦为形式,甚至成为了一种常态,导致未成年人绕过监管沉迷网络游戏。

二、建议

网客宾馆领域的管理乱象是新兴业态发展太快,导致监管出现了脱节。网客宾馆作为一种新业态,监管要跟上行业发展速度,尽快填补缺少法律依据的监管真空,明确其经营性质。而在眼下还是建议相关的职能部门都应该积极介入,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性健康的生存空间。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相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3-07-01 00:00:00
答复内容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魏利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客宾馆监管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竞酒店行业快速发展,在满足群众需求、扩大消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需要取得许可经营的业务由具体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论是开办网吧或者开办宾馆需要的准营许可均为后置许可,即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办理行业许可,方可合法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准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人员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经营范围条目,履行“双告知”职责,一方面,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另一方面,在办理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将在企业开办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如提案中所述,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网咖,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经营方面有严格的未成年人禁入的政策要求,但旅馆酒店需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行业许可,网络经营场所管理相关条款对宾馆行业并不适用。电竞酒店兼具上网和住宿两种功能,对应着不同的职能部门和监管规定,容易导致监管出现“真空地带”。目前来看,电竞酒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国家层面尚未正式出台专门针对电竞酒店管理的法律规范。

  根据公安部关于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登记身份信息、必须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案、必须询问备案同住人员身份关系情况,加强安全巡察和访客管理,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按照锡盟行署办公室印发《全盟市场经营新业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锡署办字〔2022〕19号)对加强网客宾馆类新业态监管工作部署,公安机关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住宿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文旅广电部门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互联网上网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营利性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现阶段,建议由公安机关和文旅广电部门立足职能,继续加强对电竞酒店的行业监管,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提高行业自律,落实电竞酒店(网客宾馆)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盟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切实做好登记信息“双告知”工作。对于线下到窗口办理业务的申请人实施窗口告知,严格履行提醒责任,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政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办理许可的事项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积极引导、指导、帮助申请人使用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查询系统,了解许可事项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便于申请人及时办理相关许可。办理完登记注册后,利用企业开办业务系统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自动生成需要推送的企业信息、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推送部门,将信息同步推送至协同监管门户内监管部门账户,提醒相关部门及时纳入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盟文旅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魏利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客宾馆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调研摸排

  网客宾馆作为一类新兴的市场经营项目一直以来备受盟委、行署重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自2020年起就开始着手介入网客宾馆等涉文化内容新业态场所的监管。2022年,根据盟行署《关于开展市场经营新业态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新业态的规范化管理,我局组织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对音乐烧烤(音乐串吧)、网客宾馆(网咖宾馆)、轰趴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五大类市场新业态经营情况摸底调查。目前共排查发现网客宾馆45家,其中锡林浩特市26家;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各5家;正蓝旗4家;苏尼特右旗3家;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各2家;太仆寺旗1家。

  二、发现问题漏洞

  网客宾馆(网咖宾馆、电竞酒店等)主营为宾馆住宿或注册经营范围为住宿业,部分客房内设置多部电脑免费或收费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一些宾馆酒店的上网环境、设备数量、种类和配置已远远超出正常出差办公和日常使用需求。这样的场所往往功能多,结构复杂,火灾荷载较大,场所内还配置多种照明、电视、电脑、音响等设备,切设备数量多、功率大,连接的电气线路复杂,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另外,这类业态的行业定位尚不明确,现行国民经济分类中无对应类别,由于经营主体不明确或特别模糊,单一行业部门无法独立监管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了行业监管执法“盲区”。

  三、加强集中整治

  按照盟行署要求,结合前期调研摸底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全盟市场经营新业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会议讨论后,于2022年5月25日由行署办正式印发,并全面启动针对音乐烧烤(音乐串吧)、网客宾馆(网咖宾馆)、轰趴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五大类市场新业态的联合整治行动。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鼓励支持市场新业态持续发展的同时,促进其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将联合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作用,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以包容审慎的原则开展。

  方案明确了网客宾馆类新业态的整治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旅游广电、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响应,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生产安全、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经营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没有法律法规明确依据的,提请属地人民政府裁定。公安机关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其住宿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住建部门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自建、改建、搭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文体旅游广电部门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其互联网上网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营利性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其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文化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以文体旅游广电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名义对其涉文化内容行使行政执法职责。

  截至目前,全盟已开展7轮集中整治,共排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934个,整改完成923个,整改完成率98.82%,有效保障了我盟市场新业态经营规范、安全、平稳、有序。

  四、定期跟踪调度

  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针对已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调度和定期“回头看”,对整改难度大、时限长、投入高的问题隐患由属地政府组织联合会商研判,查找根源,加以解决。同时,加强对新设立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及时纳入工作台账,在正式营业前进行全面诊断,防止“带病经营”;对于已注册登记但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摸清情况,及时清理整顿,避免“入而不营”;对于已长期关停或拟申请注销的经营单位定期复查,严防“停后复营”。

  盟公安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魏利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客宾馆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办理经营住宿服务场所的特种行业许可手续,将网客宾馆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依法检查场所是否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是否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等,其中“五必须”为旅店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你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违规上网、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