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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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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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加强我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号: 0049
提案人姓名: 包立新 提案时间:
提案内容

  

自治区政府报告提出,旅游是永远的朝阳产业,也是典型的消费经济,关键是把品质提起来、名气打出去、人气聚上来。打造全国性展会展演精品,开展旅游专列、旅游包机等定制服务和汽车租赁等落地游服务。特别是像那达慕这样的活动要红红火火搞起来,用歌舞的海洋、乳肉的飘香、壮美的风光把天南海北的游客吸引过来,让内蒙古成为自驾游的首选地、露营游的佳选地、度假游的必选地、康养游的优选地。当下,发展“辽阔草原·锡林郭勒”多种元素全面开花的全域旅游新格局,正在不断推动锡林郭勒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我盟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实现全域全景化的最基本表现就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全覆盖,这就要求我盟应在完善规划布局与基础设施配套上抢前抓早,以全域旅游视角打造便捷的交通服务体系、智慧的旅游信息体系、全面的安全保障体系、共享的惠客便民体系和协作的行政服务体系。

一、存在问题

(一)资源利用不足,经营管理粗放。草原旅游资源大部分还停留在低级的开发,缺乏深度加工,产品的附加值不高。牧区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景观、地域风情、节庆民俗、草原野趣等与周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深度利用不足。大部分旅游景点管理方式粗放,尚未形成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缺乏专业培训。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难以适应现代旅游消费者的需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均存在一定隐患。大部分草原旅游项目投资较小,利用草原生态、名胜古迹、文化遗址等优势资源建成的景点普遍很少、开发程度不深,农村牧区依靠自然风景小规模开发的小景点,缺乏整体观念,彼此间缺少合作,没有实现路线串联、优势互补,精品路线。

(二)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健全。一方面,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不完善,餐饮、住宿产品软硬件设施参差不齐,如蒙古包住宿洗澡、上厕所等问题,住宿环境卫生和蚊虫防护等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好。另一方面,目前草原旅游专业化、产业化的开发运营主体较少,从业人员多为本地农村牧区居民,经营服务意识不强,一些旅游点服务管理随意、缺乏规范等现象较为普遍。如旅游景点服务质量差、价格不透明、有一次性做买卖的心态。草场管理和交通管理不规范,导致时常发生游客和农牧民关于“碾压破坏草场”等纠纷问题产生。

(三)传播力不强,信息化有待增强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在与时俱进方面还稍显滞后,在大数据的获取和使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化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尤其是基础通讯设施的全面覆盖,旅游信息的及时准确获得、分析与共享方面的工作,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推进。一些旅游经济建设没有得到及时和正确的引导,发展秩序很不规范,自发发展、盲目发展和无序发展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四)旅游创新缺乏,自驾体系建设不足

自驾车旅游是新旅游业态,也是发展旅游的重要抓手,而目前我盟自驾车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建设无序。市场规模庞大,但有序供给不足,缺乏针对自驾车游客的特色产品和服务,管理不规范,自驾游保险、救援保障、安全教育等机制不足。

二、意见建议

(一)树立整体观念,科学统筹开发。强化旅游部门与草原、交通、建设、国土、气象等部门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方面的协作。研究制定《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内容涵盖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旅游便民惠民服务体系、旅游行政服务体系等发展全域旅游涉及的五大方面建设,同时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建设步骤和建设标准,以高标准、严要求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好旅游项目,围绕旅游精品线路和支线,考虑自然景观和交通区位,因地制宜,高标准开发草原旅游业。其次,积极引导农牧民自营为主的草原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在接待档次与空间组合上,与豪华酒店旅游度假村形成功能错位,市场互补的整体发展态势。加大对已有草原乡村旅游点的开发升级,加快对现景点的串点、连线、扩片,积极培育区域产业集群和美丽乡村经济产业带。

(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发展草原旅游,必须改善交通、水、电、厕所等基础设施,最起码应该达到交通便利与整洁卫生的要求。一是发挥资源优势,创新服务品种。锡林郭勒草原作为离北京最近的草原,利用环京津冀的区位及资源优势,瞄准京津冀人群消费特点,以满足京津冀周边人群休闲娱乐、度假康养等需求为导向,谋划打造环京津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把最美的草原林海、沙漠瀚海、长河大湖、冰天雪地都做出产品、做成精品,创造更多文旅融合的看点、亮点、卖点,重点培育高品质田园社区、康养旅居、房车营地等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做到从东到西全域皆可游、春夏秋冬全年无淡季。二是突出民俗文化,培育特色品牌。依托“那达慕”“乌兰牧骑艺术节”、“千里草原风景大道自驾嘉年华”、“蒙古马”大型室内实景剧等品牌活动,扩大对外影响力,吸引国内外游客来草原旅游。三是延长草原旅游产业链条。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业业,支持引导农畜产品、传统手工制品、特色小吃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将牛肉干、奶制品等畜产品,瓜果蔬菜等有机农产品,酸马奶等养身保健产品转化为旅游产品。配套购物、娱乐、制作等体验设施,增强场景吸引力,延长消费时间,逐步形成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

(三)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打造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以打造智慧城市为契机,以覆盖全域的旅游目的地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以满足旅游者现代信息需求为基础,以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和产业运行效率为重点,推动锡林郭勒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智慧管理,建立全盟旅游信息采集数据库,构建旅游全行业信息接入系统,汇总天气、景区、酒店、餐饮等信息,实现统一报送,实时查询,实现智慧营销,建立旅游电子商务服务门户网站。大力支持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网上预订、在线支付等服务,实现智慧服务。推动公共区域无线WIFI的普及,促进重点旅游信息网站的建设,实现旅游服务、管理、体验智能化。

(四)完善自驾体系建设,引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创新。自驾车旅游是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的新动力,应以融合发展的思路编制好营地建设规划,结合我盟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元上都遗址、乌拉盖全域旅游等不同景观特色,差异化地打造一批适合自驾车房车露营需求的自驾车营地。要逐步提高自驾车房车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让自驾车房车旅游畅通无忧。完善自驾旅游沿线自驾道路景观环境,完善旅游咨询、加油、标示标牌、汽车救援维修、餐饮、购物娱乐等自驾车旅游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扶持车友俱乐部、自驾游联盟等中介机构,培育发展汽车租赁、代驾、自驾车旅游装备品等自驾游相关产业,促进自驾旅游全面发展。

(五)加强管理监督机制,草原休闲旅游健康成长。一是制定旅游规划和管理规范。由文旅部门牵头,发改等部门协助,编制我盟旅游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对各地文旅项目明确审批、实施监督的级别和权限等,制定制度规范,以防止各自为政、无序竞争,有效防止重复建设,确保有序开发。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3-07-01 00:00:00
答复内容

  盟文旅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0049号提案的答复

包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从树立整体观念、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完善自驾体系建设、加强管理监督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给出了针对性建议,为我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提供了众多思考和借鉴。

  (一)树立整体观念,科学统筹开发。按照“一体两翼·多点全域”旅游产业布局,制定印发《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旅游总体规划(2019-2021)》《锡林郭勒盟草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文体旅游广电发展规划》,明确了各旗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职责和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沿线驿站、门户、标识导览等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升级。2023年全面启动《锡林郭勒盟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编制工作,将参考您所提建议,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升级纳入规划内容。

  (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坚持全域全季、差异化高端化发展定位,明确以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为轴,“一体两翼·多点全域”的旅游产业布局,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2015—2020年间,经过实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两个三年建设,累计争取国家、自治区旅游厕所建设补贴资金3122万元,新改建旅游厕所总数达609座(新建577座、改建32座)。2018年以来,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元上都遗址景区、乌拉盖全域旅游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成投资40余亿元。2022年盟本级投入770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扶持,推动建设旅游项目17个,完成投资5.02亿元,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实现提质升级。2023年盟本级投入6400万元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旅游重点项目共10个。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12家,其中4A级旅游景区4家、3A级4家、2A级4家,A级景区数量较2018年增长近1倍。

  (三)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打造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开发了“智慧文化旅游云服务平台”,推出“锡林郭勒千里码”微信小程序,基本实现“一机游锡林郭勒”,游客通过扫码登录可以轻松掌握锡林郭勒盟的游玩攻略,了解景区基本情况,提供景点解说、位置导航、预约预定等服务,推动旅游智慧化服务升级。

  (四)完善自驾体系建设,引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以带动“体验性草原深度游”,构建体验性最强的草原旅游线性目的地系统,打造国内自驾旅游超级IP为目标,全面推进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沿线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升级,提升全盟旅游服务水平。现已完成175个旅游交通标志和12个高速服务区全景导览标识的建设,按照服务功能,风景道沿线驿站分为服务中心型、景区型、观景型三类共36个,设计安装了包含蒙古马、勒勒车、蒙古包等元素的驿站景观标志物。在公路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的省界、盟界,建设与当地特色结合的“海穆尔塔”、“狼雕”、“茶砖骆驼”等特色门户9处。在风景道沿线建设打造了8处游客服务中心型驿站,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休憩、厕所、停车场、购物等旅游综合服务,打造了乌日图塔拉驿站、锡林浩特城市会客厅、呼热图淖尔驿站等特色化驿站。其中,乌日图塔拉驿站除基础功能外可以为游客提供婚拍旅拍、简餐住宿等功能,锡林浩特城市会客厅可以为游客提供内蒙古奶茶、阅读等服务,呼热图淖尔驿站位于西乌珠穆沁旗至乌拉盖管理区的路上,精准为游客提供休憩、如厕、简单购物等服务,还开辟了沙滩排球等娱乐业态。将G1013(海张高速)炮台营服务区与旅游发展充分结合,对炮台营服务区服务区提档升级,实施具有民族特色外景灯光、服务区外立面等改造工程,全方位展示锡林郭勒民俗风情、农特产品、旅游线路景观资源,致力打造风景大道南部第一服务区。

  以提升风景道运维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盟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驿站运营标准及奖补办法》,明确了驿站、门户的运维管理标准及要求,以及对风景道沿线运维提升的奖补办法。《办法》出台以来共对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沿线驿站实施2次星级奖补和基础设施补贴,其中,2021年奖补364万元,2022年奖补762万元,有效带动了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沿线驿站、门户提档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风景大道沿线驿站的日常运维管理规范完善,咨询人员服务、旅游宣传资料铺设、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加强管理监督机制,草原休闲旅游健康成长。近年来,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全盟旅游业发展,坚持全域全季、差异化高端化发展定位,明确“一体两翼·多点全域”旅游产业布局,持续打造锡林郭勒全国知名草原生态旅游目的地,不断提升锡林郭勒盟旅游品牌知名度。2020年经行署批复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从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与项目体系、农牧乡村旅游提升等方面,对草原旅游发展方向、范围、牧人之家提升、旅游牧场建设等进行了规范。联合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草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规范指导草原旅游景区(点)的开发、运营和监管。

  盟交通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0049号提案的答复

包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时期,我盟以“五横五纵”公路网主骨架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为重点,高起点谋划全盟交通运输发展,高质量推进交通强国建设任务,积极构建形成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全盟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

  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不断完善,我盟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和普通国省干线提等升级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3亿元,公路总里程达2.27万公里,其中一级公路941公里,二级公路2498公里,三级公路2255公里,四级公路163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4142公里,占比18.2%,新增公路里程2531公里,公路网密度由2017年的每百平方公里7.5公里提高到11.2公里,增长49%。

  实施重点公路项目16个,建设规模1384公里,竣工通车9个,初步实现重要出盟通道通高速、12个旗县市和2个口岸全部通一级公路的目标。其中国道331线满都拉图—别力古台一级一幅公路、国道306线大水菠萝—巴拉嘎尔高勒一级公路、国道306线乌里雅斯太—珠恩嘎达布其一级公路等陆续建成。

  二级以上13条重点公路开工建设,总规模1114.6公里。其中,国道331线宝格达山—阿尔诺尔布敦二级公路、省道313线明安图—新宝拉格段二级公路、国道331线二连浩特—艾勒格庙段二级公路等如期竣工,二广高速公路二连浩特至赛汗塔拉段公路项目高速主动脉全线贯通。农村牧区公路里程达1.78万公里,71个苏木乡镇、855个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

  2023年我盟将持续推进公路项目建设,确保国道331线阿尔诺尔布敦—乌里雅斯太、国道306线巴拉嘎尔高勒—乌里雅斯、省道304线西干沟—中河段公路、省道304线宝昌—丰胜段公路4条公路主体贯通,完成农村牧区公路完工400公里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完善“五横五纵”公路网主骨架。下一步,围绕推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旅游公路项目,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优化改造,进一步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和提升旅游风景道服务水平。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0049号提案的答复

包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旅游食品安全及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每年安排部署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一、在筑牢旅游食品安全底线方面

  一是全面摸排,掌握底数。针对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及食品销售主体多属季节性经营、营业期短、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与文体旅游广电部门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逐家对涉旅餐饮、食品销售单位进行摸排与统计,全面掌握此类餐饮、食品销售单位季节性开业歇业、持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明厨亮灶”、进销货台账、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等情况。

  二是严格准入,严查无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符合许可或备案条件的申请人依法依规许可,将涉旅餐饮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坚决杜绝监管盲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整改规范,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并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经营。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涉旅餐饮、食品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旅游高峰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厨房环境卫生、食品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进销货台账是否齐全、是否设立食品安全员并落实主体责任等内容,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通过监督检查与指导,持续强化餐饮、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游客食品安全。

  二、在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方面

  印发《锡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盟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各类旅游景点、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店、景区交通工具等旅游行业领域及景区周边的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一是严格要求旅游经营单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遇到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明示;二是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违法线索,按照“检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本地旅游市场突出价费矛盾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强化监管执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三是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不执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信息不全等问题要及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要加大整治与执法力度,确保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制度全面细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