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情况 |
案由: | 关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提案 | 提案号: | 0148 |
提案人姓名: | 萨仁托雅 | 提案时间: | 2022-03-01 00:00:00 |
提案内容 |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三牧”工作的总抓手。“乡风文明”是牧区振兴战略的灵魂,既是牧区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牧区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盟多年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开展文明旗县城、文明村(嘎查)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尤其是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城乡各族群众文明素质得到逐步提高,全盟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特别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农村牧区经济与农牧民生活得到极大的发展和改善,为我盟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对照中央、自治区、盟委的具体要求,我盟一些牧区在培育乡风文明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得不到有效传承和弘扬;二是牧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不足;三是群众自治性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牧区治理模式远不适应新时代牧区发展需求。这些问题导致我盟少数牧区治理乏力,乡风民风不淳,少数牧民群众精神空虚,沉迷于低俗文化,文明缺失。为进一步推进我盟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合我盟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发挥阵地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牧区基层深入人心。提高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大牧区文化事业的投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苏木镇为依托、以嘎查为重点,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苏木镇嘎查综合文化站、草原书屋等惠民工程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小康”。以牧区为重点,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先进文化、主流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把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的文化需求更好地对接起来,实行激发牧区自身的文化活力为主的“种文化”与政府部门的“送文化”良性联动,鼓励民间文化能人领办群众自办文化队伍,推进具有地方本土特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三是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培育良好风尚。进一步深化文明嘎查创建活动,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着力提高牧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牧业发展的新型牧民。发挥牧区优秀基层干部、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新乡贤作用,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及宣传活动,建立善行义举榜、文明家庭榜,用群众身边的典型引领社会导向,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 四要探索基层治理新体系,确保社会稳定。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嘎查级文明治理体系,构建“善治”新格局。以自治为本,建立易记易懂易行的村规民约,成立环卫保洁、治安巡查等自治组织,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法治为基,推动现代规则在嘎查生根发芽。加强法律宣传,开设法律讲堂,配备法律宣传员和矛盾调解员,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依法办事、遇事找法。以德治为根,弘扬社会主义美德,营造文明乡风民俗。 |
提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2-07-01 00:00:00 | ||
答复内容 | |||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 萨仁托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关于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发挥阵地作用”。 深入推进苏木镇、嘎查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工作,促进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充分挖掘阐释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节及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教育资源和地域特色,引导农牧民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积极争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村屯保护与发展工程及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推进多伦县多伦淖尔镇、正蓝旗上都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鼓励开展乡村史志编修,提升乡村 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水平。认真落实“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要求,深入挖掘全盟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全盟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抓好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盟红色旅游纪念馆、锡察巴乌工委驻地遗址—贝子庙、中共察哈尔盟第一个党支部旧址等红色资源作用,围绕节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二、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小康”。 深入推进苏木镇、嘎查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工作,促进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牧民”活动,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牧区基层倾斜。繁荣农村牧区题材文艺创作,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农村牧区基层采风、体验生活,不断推出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牧民欢迎的文艺作品。加大送文化进乡村力度,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等平台和载体,把更多精神文化食粮送到农牧民身边。充分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每支乌兰牧骑每年至少为基层群众演出百场以上。进一步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同时运用市场机制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增加农村牧区文化资源总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农村牧区文化繁荣发展。 三、关于“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培育良好风尚”。 近年来,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丰富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载体。2018年底,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我盟苏尼特右旗被纳入国家级试点,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纳入自治区级试点。2019年,以试点先行,多措并举为工作方向,重点打造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流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锡林浩特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西乌珠穆沁旗“五彩”志愿服务行动特色品牌。2020年,全区同步启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工作,盟文明办以自治区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内蒙古“十大行动”锡林郭勒盟具体措施清单(试行)》,明确各部门单位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2021年坚持全面推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由试点旗县向所有旗县拓展,加强中心实体化建设,要求各旗县市区按照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通知》(内党宣字〔2020〕26号)要求,抓紧成立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站,确保实现全覆盖。截止目前,全盟共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1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所(苏木乡镇街道)8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服务队(嘎查村社区)1097个。二是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创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2019年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组织盟直驻村干部就地转化为农牧民志愿服务者,率先开展农牧民素质提升志愿服务活动。2020年,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为抓手,组织扶贫办、农牧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办、卫健委、司法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妇联九个合作样板单位分行业、按项目培育“8+N”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医疗健身、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工作,在农牧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帮助农牧民解决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盟组建“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1922支,共有志愿者48153人。2021年4月至7月间,全盟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布群众需求981个,各志愿服务队认领并解决658个。三是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为载体,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以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截止目前,锡林郭勒盟已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1个,全区文明村镇82个,盟级文明村镇250个、旗级文明村镇346个,旗级以上文明村镇比例达到71.9%。落实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对全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动态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精神,召开全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改动员会。进一步查摆锡林郭勒盟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制定《锡林郭勒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改提升方案》,对我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制定《锡林郭勒盟关于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五不行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四十余项具体工作措施,涉及31个责任单位。制定《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充分发挥锡林郭勒文明网、文明锡林郭勒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线上宣传工作,截止目前,锡林郭勒文明网累计发布信息1176条,文明锡林郭勒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39条;锡林郭勒文明网浏览次数66627次,公众号阅读次数43802次。在全盟开展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中,农牧民比例占到255 四、关于“探索基层治理新体系,确保社会稳定”。 2019年,与自治区同步启动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对全盟各嘎查村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2020年,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工作。在嘎查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试行开展“红灰黑榜”评议活动。持续加强农村牧区诚信建设制度化,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家庭为评选对象,每年评选一次“诚信村”“诚信户”,确保三年左右时间,全盟60%以上的农牧户达到“诚信户”、50%的嘎查村达到“诚信村”标准。截止目前,全盟共评选农村牧区“诚信户”47055户、占比49%、“诚信村”502个、占比59%。2022年,制定印发《关于持续在全盟农村牧区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的通知》(锡文明办【2022】2号),要求各地切实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围绕“不破坏生态、不污染环境、不浪费粮食、不捕食野味、不乱扔垃圾”的宣传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和诚信建设。在2022年3月全盟文明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针对继续在农村牧区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进行了再次部署,盟文明办、盟民政局共同发文开展《关于在全盟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评选活动的通知》(锡民政【2022】27号),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动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针对“加强法律宣传,开设法律讲堂,配备法律宣传员和矛盾调解员,引导群众学法、依法办事、遇事找法”。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规划强调:要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促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平安锡盟、法治锡盟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依托“法律六进”活动,调动司法工作人员、律师、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品、开展法治讲座、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入户宣传、以案释法、法律知识培训、法治体检等,深入各旗县(市)区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先进典型等与乡风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利用锡林郭勒法网、锡盟12348平台、锡林郭勒政务门户网、今日头条、锡林郭勒日报、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文促进条例》等与乡风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乡风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大力开展“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设法律讲堂。充分利用法律讲堂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配齐配强乡村人民调解员。全盟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嘎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人民调解员1811名,苏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人民调解员399名。下步结合嘎查村换届将嘎查、村妇联工作人员和草场管护员等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吸纳到嘎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嘎查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