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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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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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案号: 0060
提案人姓名: 许志刚 提案时间: 2022-03-01 00:00:00
提案内容

  

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体现现代文明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对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目前全盟农村牧区有卫生厕所37017个,其中,水冲式厕所15063个,旱厕21954个。2022年,全盟计划建设农村牧区户厕3734个,其中,水冲式厕所725个,旱厕3009个;预计2022年底全盟建成农村牧区卫生厕所4万多个。“三分建,七分管”,对已建成的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后续管护工作是重中之重,建议按照各类改厕管护组织达到“十有”建设标准:即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人员、有电话、有制度、有经费、有配件专柜、有活动记录、有粪液利用,加快建立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促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改厕模式还有待探索。我盟水资源缺乏,冬季时间长、气温低,农牧户居住相对分散,农村牧区污水处理率偏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覆盖,农村牧区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尚未实现有效衔接,目前各地选择了不同的改厕模式,但还没探索出完全适宜高寒干旱地区的户厕技术模式。

(二)管护运行机制不顺畅。虽然各地制定了农村牧区户厕管护方案或制度,部分地区苏木乡镇配备了吸污车,但因苏木乡镇管护资金不足、运营主体不明确、管护服务队伍不专业、管护制度不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不健全等原因,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后续管护服务还不完善、持续运行能力不强。

(三)户厕改造宣传动员不深入。部分地区对农村牧区改厕意义、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部分农牧民因传统观念和用厕习俗,加之三格式厕所或需要加菌料等户外旱厕的使用和管护要求相对精细,增加了用水、清掏及菌料等支出,农牧户的改厕积极性、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户厕改造组织领导和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盟旗两级加大改厕资金投入,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后续管护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分类施策改厕。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安全环保的思路,选择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改厕技术模式,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地区推行水冲式厕所,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砖混结构、装配式结构等卫生旱厕。坚持先示范后推广、先试点再推行,严格改厕质量监管,稳妥有序开展,及时总结经验,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要及时采取改进、补救措施。

(三)因地制宜建立管护组织。一是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分片区成立农村牧区户厕管护服务站,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齐维修工具及厕具零部件,开展管护服务人员培训,向群众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电话,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二是建立地方政府管护补贴激励机制,依托现有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队伍进行改厕后续管护服务。三是鼓励现有粪污处理企业行升级改造,由政府或企业与农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对接,接纳改厕后的粪液粪渣,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四是建立农村牧区户厕改造管护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在户厕粪污收储设备上安装监控定位系统,全程监控抽粪设施行动轨迹,避免粪污随意倾倒现象。同时,农牧户通过扫描户厕使用明白纸上面的二维码点击报抽或报修,专人管护的管理系统平台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后,派出抽取粪污车辆或维修人员跟进服务,有效解决农村牧区改厕“建而不管”的问题,实现农村牧区户厕管护服务的常态化。

(四)完善监管督导机制。将农村牧区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各地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实地督查、暗访等途径,加强对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情况的监管,同时开展不定期现场巡查,对厕具产品不合格、施工安装不规范、管护机制不健全、改厕后群众不满意的,责成相关地区进行整改到位。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入户讲解、实地参观、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小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改厕的重要意义,公开户厕改造奖补政策和标准,告知农牧户正确使用方法及维修清运等内容,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广大改厕群众愿意用、用得放心、用得省心。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2-07-01 00:00:00
答复内容

  盟卫健委

  关于对锡盟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060号提案的答复

许志刚: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的提案(流水号44并入)》中,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能的第五点建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门结合爱国卫生“一周一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改厕的重要意义,倡导群众破除不良用厕习惯和不卫生行为,引导农牧民群众养成文明卫生如厕习惯。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加强对农牧民群众卫生防疫、文明如厕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从认识上、习惯上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厕所革命”。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盟乡村振兴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060号提案的答复

许志刚:

  关于您“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的提案我局已承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明确了水厕和旱厕建设的具体标准,确定在水源充足、具有供水条件的农牧户建设水冲式户厕;在水源匮乏的农牧户以砖混结构的卫生旱厕为主(粪池防渗防漏,厕屋空间封闭、整洁,厕具方便实用,通风、照明设施完备,使用发酵菌剂,留有清渣口,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根据《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操作规程》要求,各旗县市(区)按照厕改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目标任务、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管护运维、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有序推进农牧区户厕改建工作。2022年度我盟新建户厕3315户,其中水厕725户,旱厕2590户,投入奖补资金1575万元。目前,全盟累计完成新建户厕1796个,已完成全盟总计划的54.18%,其中:水厕427个、旱厕1369个。

  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等工作为重点在17个方面明确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求,采取政府组建形式、公司运行形式、购买服务形式或其它组织形式等形式,组建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服务、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3个大类30余个小类具体服务内容,探索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后续服务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各地累计开展服务2562次,覆盖人口85728人,农村牧区户厕长效管护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盟农牧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060号提案的答复

许志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的提案》、《关于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行牧区户厕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局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实效,去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性意见》。自治区按照国家八部委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我盟根据自治区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前几年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经验教训,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思路,统筹考虑卫生厕所建设和后续管护工作,巩固提升现有农村牧区改厕成果,切实提高农村牧区改厕质量和实效,稳步扩大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范围,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在广泛征求各地区、盟直各部门意见后,多次进行研究修改完善,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十四五”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已下发执行。

  一、我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八部委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在我盟“十四五”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中明确:坚持政府引导,农牧民主体。规划先行、试点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民而建。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愿,充分考虑我盟农村牧区自然禀赋条件,统筹推进农村牧区改厕、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结合村庄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农牧民搬迁规划,科学制定改厕规划。立足地区实际、农村牧区实际、农牧户实际,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第效的要求,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农牧民满意一个,不贪功冒进,不急于求成。坚持建管用并重,具备供水条件的地区推行水冲式厕所,不具备水冲式户厕所建设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砖混结构等卫生旱厕。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牧区改厕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推动城市近郊、城乡结合部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充分尊重农牧民改厕意愿,愿改尽改,应改尽改。居住分散、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嘎查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嘎查村户厕改造工作。

  二、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措施

  (一)严格程序,全面准确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采取农牧民个人申请、嘎查村申报、苏木乡镇审核、旗县市(区)审定、盟级确定的程序,扎实做好农村牧区户厕改造、户厕问题摸排整改需求摸底工作,充分考虑农牧户住房、用水、取暖、地下水位高低、农牧民改厕资金自筹等情况,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要求确定年度改厕任务,避免出现不切实际,盲目推进,杜绝定任务、下指标。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实施分类整改,针对不同类模式、不同类型的户厕,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推动整改任务的完成。

  (二)试点先行,合理选择适宜模式。加强改厕模式探索,充分考虑我盟农村牧区水源缺乏、冬季寒冷、农牧户居住相对分散,粪污清掏存储运输距离远、难度大的实际,在制定我盟“十四五”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中,已明确具备供水条件的地区推行水冲式厕所,不具备水冲式户厕所建设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砖混结构等卫生旱厕。根据广大农牧民对卫生旱厕需求意愿高的实际,研究设计了《农村牧区户厕建设概念方案》,目前,旗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试验建设。

  (三)完善机制,建立运维管护体系。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将建立运行维护机制作为前置要求,坚持农村牧区厕所改建与使用管护统筹考虑,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维。各旗县市(区)制定规范化的管护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开展厕所建设和维护知识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嘎查村级组织和农牧民主体作用,加强自我维护。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牧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队伍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牧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公厕管理制度,明确管护措施,保障管护经费,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制定下发《农村牧区卫生旱厕“菌包”发放使用指南》,已下发《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将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服务纳入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为农牧户提供户厕清掏、维修等服务。采取农牧民合理付费、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农牧户、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农牧业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户的运维管护模式,形成旗县市(区)抓总、苏木乡镇主抓、嘎查村落实三级联动规划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护机制。建立和完善“五有”工作机制,促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四)加强宣传,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要加强对改厕意义的宣传,结合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回头看”,开展入户宣传,让广大农牧民了解农村牧区政策要求,标准要求和补助标准,确保农牧民的知情权,激发农牧民参与户厕所改造工作自觉性。二是加强户厕的维护使用的宣传引导,根据各旗县市(区)户厕改造模式类型,区分不同类型的使用方法,通过广播电视、小视频、微信公众号、张贴明白纸等形式,让农牧民知道使用维护的方法,确保农牧民会使用、会维护、愿使用。三是充分发挥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团员示范引领的作用,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行动自觉,采取“结对子”的方式,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的讲卫生的习惯,提升对卫生户厕使用、维护的自觉性。

  (五)强化监督,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目前已纳入各级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绩效考核的范围。盟级将对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工作督查,通过第三方评估、实地督查、暗访等形式,各地有计划地对本地区户厕改造、问题摸排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满意一户。

  (六)强化保障,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农村牧区户厕改造(整改)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盟旗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依法依规吸纳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牧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改厕资金投入。目前盟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投入6732万元(其中旗县市(区)配套449万元),用于人畜分离小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垃圾清运(装载、吸粪车)配备、清粪小型装载机补贴等。确保运行维护正常运行。

  感谢两位政协委员对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两委委员继续关注我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一如既往地为为我盟的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两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在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中均给予了采纳,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盟住建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060号提案的答复

许志刚:

  许志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的提案》、哈斯海日汗委员提出的《关于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行牧区户厕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内党乡振组办发〔2022〕5号)和盟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印发的《锡林郭勒盟“十四五”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锡农牧发〔2022〕39号),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由农牧部门牵头负责,农村牧区新建户厕由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负责。

  二、2021年10月,按照行署《关于开展全盟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巡回督导的通知》(锡署办发电〔2021〕4号)、《关于开展全盟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盟住建局组成督导组,两次赴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3个地区开展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实地督导,共抽查162户,发现问题户厕49户,盟住建局及时将督查整改报告及因地制宜推行牧区户厕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关建议报牵头部门一并推进落实。

  三、2022年5月,盟乡村振兴局提请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农村牧区户厕清掏、污水处理设备维修等工作,采取政府组建、公司运营、购买服务或其它组织形式组建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队开展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牧区户厕改造有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