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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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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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情况
案由: 关于加强锡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提案号: 0004
提案人姓名: 冯雪梅 提案时间: 2022-03-01 00:00:00
提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由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平台、人才等构成,集成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社会提供研发设计、科研条件、创新孵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企业创新和产业化升级的科技创新支持系统。

据最新统计数据,截止目前全区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55家;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家,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9家,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38家;共有国家备案众创空间51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4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4家;累计备案国家级星创天地55家,自治区级星创天地193家;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620家。而我盟只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占全区的11.11%,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7家,占全区的18.42%;只有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家,占全区的0.71%;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占全区的2.27%;国家级星创天地3家,占全区的5.45%,自治区级星创天地3家,占全区的1.55%;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12家,占全区的1.94%。

二、存在的问题

1.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我盟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在自治区都处于下游水平,与先进盟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同时,存在着研发人员不足,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能力不强,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链不完整、不衔接,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等问题。

2.科技型企业较少,科技研发投入较低。我盟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科技资源有限,研发能力不足,缺乏领跑型科技龙头企业,科技资源对改造和提升地方传统产业支持不够,科技力量薄弱。目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2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828家,而我盟仅有高新技术企业2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家。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经费)数据统计是反映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尤其是企业研发投入力度的基础数据,是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一项重要监控指标。2020年我盟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仅为0.18%,低于自治区0.93%、更低于国家2.40%的水平。

3.配套政策和行业规范体系不完备。目前我盟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平台,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满足不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块短板。企业科研开发、投入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比较突出,相当数量的研发中心、科技服务机构运转困难,原因是这些平台创办初期都是以其他渠道贴补才能维持,政府对其扶持力度不够大,何时有回报还不确定,导致这一类创新平台或是发展缓慢或是经营不善而关闭。我盟政策支持力度与其它地区相比不具备优势,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4.科技人才缺乏,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的队伍不强。全盟科技服务及科技管理人员较为缺乏,且分布不合理,科技服务人员存在着业务不精、实践经验缺乏等问题。特别是旗县市(区)机构改革后,存在科技行政管理职能虚化、弱化现象,基层科技部门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由于我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区域条件缺乏优势、创业环境欠佳、工资待遇偏低等原因,造成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现象,人才流动逆差明显,高端人才和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严重不足,结构性短缺现象十分突出。

三、采取的措施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改善创新生态环境,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这就为科技工作指出了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此,我们必须紧跟自治区发展步伐,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政策体系保障。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是我区科技领域迄今为止出台的系统性最强、针对性最强、创新力度最大的政策文件,提出了多项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的政策,同时一系类配套政策措施也相应出台。作为锡盟地区,应该加快推动“科技兴蒙30条”政策和各类支持企业创新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自治区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方面的科技政策、措施、办法。正如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创新发展政策所副所长眭纪刚指出:“政策不可谓不多、力度不可谓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放权减负已做到了应放尽放,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政策的落实还不到位,并未充分释放创新主体的活力。”由于不同部门和单位对政策的理解不同,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这就要求我们政府部门特别是各级科技部门从上至下,认真学习各项政策措施,深刻领会和理解其内涵,解决贯彻执行,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生根开花。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和培育创新平台载体。推动科技创新及专业化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以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为重点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在“十四五”期间,培育、布局和壮大诸如科技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服务主体,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并可仿照自治区的做法,对于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实施技术交易后补助激励政策,对企业承接技术转化发生的技术交易活动,按照交易额分段给予后补助奖励。

四是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支持体系。加大支持科技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着力从源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可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形式,增强企业对高企等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争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引导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盟企业普遍存在着相互之间、和各科研院所之间联系较少、沟通不畅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科技兴蒙行动“4+8+N”合作机制,引导企业依靠开放合作,学习、借鉴、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管理经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企业与区(盟)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提案答复
回复时间: 2022-07-01 00:00:00
答复内容

  科协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0004号提案的答复

  冯雪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锡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盟科协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方面团结和引领全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凝心聚力,通过“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等科普品牌活动,积极为我盟经济社会的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

  科技局

  关于对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0004号提案的答复

冯雪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锡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锡盟科技创新服务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局深有同感。建议也非常有建设性意见。

  近年来,锡盟科技局全面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实施,通过政策引导打造创新平台载体、营造创新环境等措施提升锡盟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2021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科技兴蒙”行动。制定出台了《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措施(暂行)》、《锡林郭勒盟“科技兴蒙”行动推进实施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科技兴蒙”合作任务落实。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推动创新主体与“4+8+N”发达地区40多家科研机构达成200余项科技合作。实施自治区项目61项,到位资金3529万元,实施盟本级项目23项,安排资金1000万元。

  二是稳步推进研发投入攻关。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盟企业科技投入统计机制工作方案》,建立企业R&D投入激励政策落实机制、部门研发投入协作配合机制、企事业单位研发活动调查摸底排查机制、各旗县市(区)研发活动年度目标考核机制、科技项目投入统计台账和企业联络员制度。

  三是培育创新主体初见成效。加大对科技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印制2万册口袋书对科技政策、“科技兴蒙30条”解读,做到“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全覆盖;培育“马奶益生菌资源开发与应用”和“褐煤及伴生资源清洁生产与利用”等4个重点实验室以及“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马铃薯研发中心”等5个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评价入库16家,实现“倍增”。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家,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借鉴和吸纳您在提案中意见建议,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我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科技兴蒙”行动为抓手,围绕我盟优势特色产业链采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开展全链条技术攻关。

  二是落实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措施(暂行)》、《关于加强全盟企业科技投入统计机制工作方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积极与内蒙古银行、中国银行对接开展科技成果质押融资工作,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开展“双调查”“双服务”,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助推企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翻一番。

  三是以创建自治区级高新区为载体,加快培育创新主体。落实《锡林郭勒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锡林郭勒盟培育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2021-2025)》,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为突破口,围绕全盟重点产业链布局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规划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旗县市(区)全覆盖。

  四是强化人才引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突出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作用,立足挖掘培养本地人才,积极引进紧缺高端人才,不断夯实人才工作基础,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锡盟科技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科技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