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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环境建设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锡林浩特市党建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旧城区平房改造工程计划,这是一项城镇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城镇经济建设步伐,强市富民的重要举措,对提高锡林浩特市知名度、扩大招商引资力度、“两转双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锡林浩特市城区有6个街道办事处,设有40个社区居委会和7个街道居委会,社区办公设施及基础条件相对可以,文化娱乐、图书阅览室、社区基础建设得到了改善。惟独社区的居住条件,除单位职工和家庭生活条件较富裕的居民购住楼房外,大多数居民仍居住在普通而简陋的平房。今年,市委、政府出台旧城区平房改造政策,既是利市惠民的民心工程,也是美化环境、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大好事,经深入调查,楚古兰街道办事处乌兰牧骑社区平房改造工程在全市率先开工放线,一期工程涉及86户居民,今年新建住宅楼4栋182户已进入内装修阶段,年底准备回迁96户;德吉社区(原农机公司家属院和原二轻家属院)拆迁居民50户,工程已完工。乳品公司家属院内拆迁居民18户,扎斯嘎图社区(锡林河大厦后拆迁62户,基本完工);伊特格勒社区拆迁14户,已进入尾声;扎斯嘎图社区(七校东侧)及孟柯社区(蒙医研究所家属院和楚办南侧90户)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已经结束,预计明年开工建设。其它几个办事处也都成立了宣传动员小组,大力宣传平房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补偿办法和优惠政策;同时开展了调查摸底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街道旧城区平房改造工作方案》,有的社区正在签回迁协议和放线施工打地基。 存在的问题 一、供热:经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协调,今年拆改项目新建的多数楼房无法接入供热管道,不能保证冬季取暖,影响冬季居民回迁。 二、开发企业未按要求予以配合:为保证拆改资金充足,旧城区平房改造指导组要求开发商必须先交纳拆迁资金的60%,才允许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但多数开发企业未按指导组规定交纳拆迁资金,因而未得到拆迁许可。 三、低收入群体住房:低保户、特困户、老弱病残、小平米平房住户等弱势群体普遍承担不起置换楼房的费用,且平方兑换现金后仍无力解决周转住房。 四、利益驱动阻碍拆改工作推进:以临街平房为经营场所的商户,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为目的的平房业主,房屋新近装修的平房业主,个别自建小住宅楼和位于平房改造区域内的企业拆迁难度较大,对不配合拆迁的“钉子户”缺乏配套拆迁措施。 五、因产权不明,补偿标准操作性差,影响拆迁进度:部分房屋,土地产权不明,有土地证、无房屋证或涉及房屋土地纠纷给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拆迁仅以住房公积金作为唯一补偿依据,没有在补偿金额中体现出房屋结构(简易、砖混、砖瓦)、院落大小、附属设备等方面的差异,群众反映强烈。 对策与建议 一、停止无法保证供热的拆改项目,防止因供暖问题导致居民无法回迁。 二、强化开发商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更不允许在未取得拆迁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拆迁。 三、把居民中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物吸纳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居民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四、首先入户签定拆改协议书,如签定协议书的比例能够达到80%,即正式下发拆迁公告,同时将签定的拟拆改协议书换发成正式文本,从而避免盲目拆迁。 锡林浩特市委、政府为尽快改善旧城区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实施旧城区平房改造工程,拟用3—5年时间,使旧城区12个社区水、电、暖等配套设施滞后,居住条件较差的6066户平房住户普遍住上楼房。目前,平房改造工程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年内改造2000户,拆除平房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新建楼房30万平方米,争取“十一五”期末大部分平房居民住上楼房,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一定会达到预期效果。 |